【上】
第一章
「jianyIn邪荡当道,恶滋重疾横行,鬼迷狐媚猖獗。天将血雨倾盆,魔王降世,世间男丁皆将臣服,妇汝皆将沦为奴畜……」——《地狱》第四章地十三节《末日》人,对黑暗有天生的恐惧,而你,真的了解你所生活的世界吗?阳光之下必有Yin影,天堂之下必有地狱,正义之下必有邪恶。即使太平盛世,也有着不能示人的Yin暗角落。
长江下游的江南城镇,每逢夏至,都如同冤怨的少妇般滴泪难止,「霖霪纷散芭蕉庭,玉女情丝闺房内」,霖玉市的名字由此而来。霖玉市内多太平,左邻右舍好安宁,霖玉市的治安一直都属国内前十,以至于在市内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也没见过几次警车鸣笛。
但随着江苏省内经济的不断发展,霖玉市市长大搞政绩,招商引资,许多企业入驻霖玉。经济发展,物质水平的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纷扰和嘈杂,曾经的太平城也已如单纯懵懂的少女,终究沾染上了凡尘。
清脆的嘀哒声从巷的转角,在宁静得只剩下雨声的夜里显得格外动听,纤细的影子牵着一位少女进入黑巷。高冷的皮革长靴,神秘的黑色风衣,迷人性感,诱惑至极。一手插入衣袋,一手撑着雨伞,脸庞藏匿在Yin影中,独留轻微摆动的发梢在胸前招展。如此曼妙女子,不必识其人,不必见其容,甚未近其身,一缕方泽已缭然于鼻。
已经凌晨3 点多,街道上空无一人,如此漂亮的少女还未归家,总有一份担忧会牵系于她。还好此时有车经过,轰鸣的发动机给死寂的雨夜带来一丝生机。
明亮的车灯照亮了漆黑的小巷,少女并没有借着亮光大步向前,而是放缓了脚步。
白色的面包车开得并不快,在就要超过少女的时候,突然刹车。但车未停稳,就从暗处冲出十来个人,迅速包围了面包车,冰冷的枪口已经就绪,巷口立即被路障器封锁。少女也以极其熟练的动作从腰际间拔出92式手枪冲着着面包车大声吼道。
「警察!别动!」
随着霖玉市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城市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张,外来人口也愈发壮大,当初那个宁静小城已经消逝在历史的长河当中。经济发展,必然导致局部的不均衡,从而人民内部矛盾加剧,犯罪事件也逐年增加。近期发生了两起起绑架少女的恶性事件,这也是霖玉市建市70多年以来第一次发生连环的犯罪事件,所以引起了省领导和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刑侦组讨论后决定使用诱饵来进行抓捕,而这位美丽少女就是这次任务的诱饵,她有个好听而温柔的名字——凌琳。
或许是车里的人被这一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动弹不了,或许是在黑暗中密谋着什么,久久没有动静。一旁的警察再次喊话起来。
「我们是警察,你已经被包围了!命令你现在马上下车!」这时,车门才被缓缓打开,驾驶座上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僵硬的动作和慌乱的神情,能看出他显然是被吓到了。
「双手抱头。」
那个中年男子抱着头刚出车门,就被两个警察冲上制服,摁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警察同志,我可没犯事呀!干嘛要抓我啊?」人群中的一个女警察立即上前搜查面包车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当她打开上前后发现,车内除了一些杂物,别无其他。知道抓错人的她气愤得猛拍了一下车门。
此女警名叫王丹芊,她是凌琳的师姐。留着中分短发,鼻子直挺,眼睛深邃迷人,虽然漂亮,但是骨子里散发出的是冷艳和干练。
此时从街对面的四楼跑下来另一名女警,身材修长,乌黑的长发在黑夜里显得各位迷人,高挺的鼻梁,冰冷高傲的眼睛,如果说王丹芊的长相叫做冷艳,那么这女警的长相就应该叫做冷傲。她叫做庞卿,这次抓捕行动的现场总指挥,她在警校期间成绩优秀,特别是持枪射击和案件分析能力。在刑警队也摸爬滚打了五六年,但苦于没有重大案件可查,一直没出什么成绩。如今的绑架少女案件是她等了很久的机会,而用诱饵抓捕的方案也是她提出的。
「王丹芊!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有下命令让你行动了吗?」庞卿大步冲向王丹芊。
「我不行动?难道要看着凌琳被抓走吗?万一她受到伤害怎么办?」「王丹芊!你给我记住,我们是在执行任务,是在抓捕罪犯!不是演戏!身为一名刑警,你对于危险的感知和掌控就这么差吗?我们破案靠的不是勇气和鲁莽,而是需要脑袋,懂吗?!别拿你那套抓小偷抢劫犯的方法来对付这样的案子,我们的对手可不是傻子!」庞卿气势汹汹地指着王丹芊。
王丹芊进刑警队也有快四年了,表现的一直很出色,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
她可能很难想到今天居然被如此不留情面地训斥,而且还是在各位同事的面前。
虽然她很想反驳,可仔细想想,庞卿说的的确没错。
「不好意思,这次行动是我的问题。」所以她低头回道。
「你的错?你知道你错的有多严重吗?一旦打草惊蛇,我们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看到王丹芊被如此训斥,凌琳自然想缓和这样的紧张气氛。
「庞姐,你就别说了,王姐她也不是故意的。」「这里有你说话的地吗?」庞卿冷了一眼笑脸相迎的凌琳。
刚入警队半年的凌琳当然没有资格在这两个警队主力面前插嘴,所以她瘪了瘪嘴,慢慢走开了。
「行了行了,今天到此为止,收工了!」庞卿大声说道。
诱饵抓捕这种方案简单易行而且很有效,在国内外破获了许多的犯罪案件。
但缺点是执行诱饵任务过于危险,尽管是训练有素的女警察也不例外。
刑警队里有三大警花,庞卿、王丹芊、凌琳,她们三人都非常漂亮,拥有不输给电视女星的姿色,都是诱饵行动的「诱饵」候选人。但庞卿作为现场指挥自然不可能作诱饵,凌琳刚入刑警队半年,经验能力方面还有欠缺,也不适合,王丹芊进入刑警队四年,表现出色,已成为刑警队的中坚力量,所以王丹芊才是最佳选择。但行动之前,凌琳却跑到局长,也就是王丹芊的爸爸那,强烈推荐自己,在软磨硬泡之下,王局长还是答应了。因为庞卿、王丹芊的存在,王局长对于他的后下是格外信任,所以才有了如同儿戏般的决定。
对于这一决定,庞卿自然是极力反对,虽然她与王丹芊、凌琳两人相处得并不融洽,但是她心里有数,王丹芊更适合这一次的任务。如果让凌琳来执行任务,一旦失败,那么自己一展身手的机会就要葬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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