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的村民们一起拼车,车费平摊。
李小双和夏燿背着蚕茧坐车去市集里,而莫许的任务就是在家里看守两个晒在坝子里的玉米。
因为村里许多村民家都养了鸡,如果不要人守着,鸡就会跑到坝子里吃粮食,吃粮食事小,问题是它们不仅吃,还要拉,站在玉米里边吃边拉,简直能把人烦死。
太阳实在太晒了,室外温度已经达到四十度以上,王建人生意终于没那么兴隆,不再像以前一样,吃了午饭就推着车出门。
莫许正好借着守玉米的机会,三番两次往他家里钻。
第一次去的时候,下午两点多,王建人家里静悄悄。
堂屋里,王光华还是和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面朝远方,不过人却睡着了,嘴巴还张着打鼾,而王建人去不知道去向。
莫许四下张望,见堂屋旁边小屋的门虚掩着,于是推门一看,果然,王建人也趟在床上睡午觉。
他睡得很安静,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搭在腹部,眉头微微蹙着,两排睫毛合在一起更显得粗黑浓密,连莫许这个近视眼都能轻易看清。
莫许不由得失神,上辈子她从他的胳膊弯里醒来时,不止一次对那两排睫毛羡慕嫉妒恨。
一个大男人睫毛比女人还好看,简直犯规。
她这就么走进去蹲在床边近距离观察,除了睫毛之外,五官虽然仍旧Jing致,但细一看却发现,线条相比七年前硬朗了些许,至于皮肤……就更不用说了,每天日晒雨淋不知道黑了多少倍。
看了一会儿,莫许识趣地收回眼,把目光转移到房间里的家居摆设上。
没必要一直盯着看,王建人睡着了,就算她现在用眼神演一个情真意切的戏码也没人欣赏。
这房间和堂屋一样,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储物室,除了一张床,一张写字台和一个半人高的小柜子之外,剩余的空间全都被一些杂物所占据,比如大大的粮食罐子,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的大纸箱,以及其它一些莫许叫不出名字的东西,不过摆放得还算整齐,只是看起来挤,却不乱。
让莫许意外的是,靠窗的写字台上竟然放着一叠厚厚的白纸,裁剪得只有普通作业本大小,而近一半的白纸上全写满了漂亮而又风格突出的——手写字。
白纸旁边还放着一只两元一支的中性笔和几本字帖。
莫许忍不住轻轻翻阅,发现那些字体果然不止一种,工整,潦草的字都有,而且每一页都十分干净漂亮,每一个字的笔画都一气呵成,绝不是临摹能达到的境界。
这是什么状况?
曾经写字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楚大少爷竟然练起硬笔书法并且学而有成吗?
是为了修身养性还是打发时间?
莫许像是打开的新世界,扭头见王建人仍旧睡着没有醒来的迹象,于是偷偷抽了几页写着不同字体的纸出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退出房间往家里跑,跑到坝子边时,正好碰到几只鸡畏畏缩缩地企图钻进坝子里吃粮食,莫许顿时拿起竹扒使劲赶,嘴里吆喝:“嘘!哈嘘!死鸡婆些,不要到我坝子里头来!”
王建人听到吆喝声缓缓睁眼,目光清明,眉头却比睡着时拧得更紧,半晌之后他烦躁地翻身而起,扭头看着写字台上的手写字,突地拿起那些手写字走到灶房里,掏出火机点燃后全塞进了火灶里,火势大旺,不到几分钟就把所有字迹烧成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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