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刘平顺完全融入了这个大家庭,他每天都在野谷中忙得不亦乐乎。作为一个养牲畜的好手,他现在看管着一大片羊群,并且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最得阿姑喜爱的那些只红棕色的母鸡也被他接管到了自己的手里。
在得知了粮食已被送出去的消息之后,他除了还是有些想念自己阿爷之外,吃得好睡的香,没多久就长高了一大截,脸上瞧着也比之前刚来的时候红润了不知道多少。
要是说有没有什么烦心事儿,那也是有的。
仔细数来,距离上一次见到阿姑,好像已经过去了四天的时间。
刘平顺这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准备去树林子里一趟,他想捡些柔软的枝条给那些圆墩墩的母鸡们重新垒一个温暖的鸡窝。
刚出门,就看到了一个小达禄抱着一个藤条编的大筐往河边的方向走,那筐不是很高,但十足的宽阔,从侧面看去,几乎要和三个小孩相等了。小达禄抱着那筐走的颤颤巍巍的,好似要被那沉甸甸的筐给压垮,刘平顺见了,加快了脚步准备和他一起抬。这么大一个筐,别真给人家小孩儿压出来个好歹。
还没等到近处,就见那小达禄竟还是个熟人,是娘娘身边最得喜爱的一个小孩儿。刘平顺一见是他,连忙把自己手里拿着的那捆细枝扔到了地上,紧跑两步到他跟前。
感觉到自己手中一轻,那小达禄有些反应不过来似的,瞪着俩圆滚滚的大眼睛抬头往四周看了一圈,然后才见着了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刘平顺。
见原来是他帮自己拎起了藤筐的一端,他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似的露出来一个笑:“我说怎么走着走着反倒还变轻了,原来是顺子哥啊。”
“你这是要去哪儿啊,怎么拿着这么沉的东西?”刘平顺看着那小孩红扑扑的小脸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娘娘之所以最喜欢他,也不是什么没有道理的事情。
“是阿姑的衣服啦,今天该洗衣服啦,我得去洗衣服。”
刘平顺一愣,抬着藤筐的手一滞,感觉那筐变得有些烫手了。
“……本来今天是我和桑桑一起的,结果他今天拉肚子,去不了啦,于是我就只能一个人去了。
“好沉的呢,一会儿shi了水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那时候桑桑已经没事儿了,我们就可以一起把衣服搬回去了。”
刘平顺看着那小脸皱成一团的小孩儿,不知怎的就鬼使神差般地说:“不如我帮你吧。”
“啊?”
第一句话说出口后,之后的话也不是那样难了:“我来帮你吧,咱们交换一下任务好了。我今天只需要捡树枝就行了。你看你小胳膊小腿儿的,还没人帮忙,等到衣服一沾了水,多沉啊,到时候是你洗衣物还是衣服洗你啊。”
“……咱就不如换换,正好我也不喜欢捡树枝子,换成自己擅长的,咱俩正好能早点干完早点回家。”
小孩被他的形容给逗乐了,十分心动,但是还有些不安:“这样的话可以吗?”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干什么不是干啊,”说着,刘平顺就以一个不容置疑的态度把他的筐给接了过来,“你就放心大胆的去好了。”
小孩儿瞬间感觉一轻,笑开了花:“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那我就去啦!”
“去吧去吧。”刘平顺也冲着他笑。
小孩儿一蹦一跳的跑走了。
刘平顺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叫他:“哎!别忘了要最细软的树枝子啊!最细软的!”那些母鸡可是宝贝得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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