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某种奇怪的诅咒。陆一凡在那天跟那个较真的读者撕逼后,就再也写不出东西了。
就如那读者所说,成了名之后让他觉得不用付出多少努力也可以,反正灌水就有钱拿。因此也没再沉下心打磨自己的写作能力,因而现在就算灌水,也江郎才尽了。
编辑的微信发过来:怎么还没更?
陆一凡烦躁地抓抓头发,把自己的情况如实告诉编辑。
编辑也表示理解。像陆一凡这样的作者,拿铁网太多了。
编辑:要不找枪手吧。我朋友有工作室,我帮你看看。
陆一凡当然知道网文界找枪手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第一次做这事,他心里有点慌。
“靠谱吗?万一被揭发.......”
“不会的。都签的有保密协定。只要给钱,枪手什么都写。”
编辑很快要来了工作室枪手的稿,把这些文章分别发给陆一凡。陆一凡看着,频频皱眉。
“写的也太菜了。还不如我自己写。”他如实道。
编辑无语:“那你自己写啊。写不出来还嫌人家写的不好,真难侍候。”
“......”
陆一凡突然想起那天那读者写的一段,初看时让他惊为天人。
他翻到跟那读者的聊天记录,又看了一遍他写的。文笔纯熟,人物塑造鲜明,他甚至觉得这是哪位大神的马甲,而不像出自一个素人之手。
鬼使神差地,他点开那人的头像,添加他为好友。
对方很快同意。
“有事吗?”
陆一凡踌躇半晌,试探性问:“你是听风不是雨的马甲吗?”
听风不是雨也是他很熟,并且很欣赏的作者。他觉得这人的文风有点像听风不是雨,就瞎猫碰上死耗子先试探一下。
对方缓缓打出一个?
而后回了三个字:神经病。
陆一凡很想怼回去,但是强行忍住了。
“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你写的很好,我以为你是某个大神的马甲。”
对方很快回来一句话:“听风写的很好吗?”
好家伙,陆一凡觉得这人是不是仇视网文圈,就跟仇富一样。
“我有件事,想要跟你商量一下。你有微信吗?加微信聊。”
第二天,对方就给陆一凡的编辑发来一千字左右的长文。
“你看怎么样。”
编辑发给陆一凡,陆一凡点头称赞,编辑问:要不要再找找其他的?我朋友工作室有很多......
陆一凡:别再给你朋友打广告了。我觉得找枪这种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我觉得他写的挺好的,是我要的风格。不用找别人了。
“那我就跟他签合同了。不过这个得要你到场。”
编辑约对方:“我看你的朋友圈定位在北京王府井,我们离王府井不远。要不就在王府井面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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