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白点说,那男人简直是踩在她的审美点上长的。但适不适合,还得等她去了大姐那边,近距离相处才能确定。她希望,她跟娄路回,幸运的走到一起,也都是因为始于颜值,忠于人品。“那个知青孙俊,整天接受你的接济,却一直不给个说法,还跟村里别的姑娘不清不楚,摆明了不是好东西”田宓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但女子不易,尤其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更不容易,终是忍不住多了几句嘴。“你懂什么?人家是苏州来的,大城市的人都矜持。”春秀不以为意,说完这话,像是反应过来什么,一脸警惕:“你不会嫁不成刘向东就要跟我抢吧。”田宓木着表情:“不了,我对捡垃圾没兴趣。”闻言,春秀虽然还有狐疑,却也没再盯着不放,只撇了撇嘴,说出拉住人的主要目的:“大舅这两天在找你,你咋没去二姨家?”田宓回头看了下身后,没发现有人盯着,才问:“这事一时说不清楚,我去同学家了,对了,田长卿回去了吗?”“回去了,今天早上就回去了。”说到这个,春秀就来了Jing神:“你不知道,刘家的事情,一大早闹出来后,王红艳就收到消息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怕大舅找她麻烦,反正她跑去找革委会,说不告了,愿意私了,后来怎么弄的我不知道,反正田长卿那家伙已经回到外公外婆家了。”说起田长卿,家里所有的同辈都是嫌弃的。这人本身讨人厌不提,关键爷nai外公外婆眼里只有那怂包一个人,其他孙辈一个也不喜欢,可不就引起同辈孩子们的公愤。要是田长卿自己本事也就罢了,但他根本就是瘫扶不上墙的烂泥。“对了,也不知道王红艳怎么哄的,反正大舅接长卿回来后,他就闹着要娶人家,你说他脑子是不是彻底坏了?话说这个王红艳也是个有本事的”春秀絮絮叨叨,说到最后,口中不无羡慕之意,她要是有这么个本事,孙知青早就被拿下了。唉田宓却想的比较多,田长卿出来后,不仅不恨王红艳,反而还更加坚定了要娶人家的决心,理由只能有三个。其一,这次事情是两人合作。其二,他脑子彻底坏了。其三,王艳红怀孕了,所以不得不娶。除了第一个猜测外,其余的田宓根本不在意,管田长卿娶谁呢,反正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田宓又打听了些家里的情况后,倒也不急着回去了,她看向便宜表妹:“给我爸还有四妹带个话。”至于三妹还有小弟那边,以四妹的聪明知道该怎么做。春秀抬了抬方方正正的下巴,用鼻孔看人:“我凭什么帮你带话?”见状,田宓叹了口气,转身欲走。“哎?你什么意思?话还没说呢,说不定说不定你求求我,我就帮你带了。”春秀急忙伸手拽人。田宓顺着力道停下脚步回头:“我本来还想给你换个发型,让你变的更加漂亮的,看样子”“什什么办法?”春秀被这话吸引住,这下更是不想放人走了,死死拽着田宓的衣摆。“松手,衣服要被你扯坏了。”“我不松,你告诉我,我再松。”“那你求求我。”田宓学她抬起Jing致的下巴,也拿鼻孔看人,笑的格外甜蜜,将原话怼回便宜表妹的脸上。春秀最终塑料表姐妹俩达成了协议,春秀帮忙给家里带句她平安无事,过几天回家的口信,而田宓则帮忙设计了个新发型。春秀长方形脸,五官并不差,吃亏就吃亏在了脸型上。田宓蹲在地上,随手拾了块小石头,在地上简单勾勒出后世常见的波波头。秉承着送佛送到西,她还多嘴的跟春秀分析了这款发型的好处。就算理发师抓不住重点,但只要能剪个齐刘海的学生头,也比她现在放大缺点的,贴着头皮的中分大辫子强。坦白讲,第一次看到春秀贴着头皮的中分双麻花辫子时,她敬她是条汉子!果然,不管哪个年代的女人,对变美方面的领悟能力都是敏锐的。春秀脸上满是笑,似乎已经能想象出,剪了新发型的她会漂亮到什么程度了。两人初次合作的很是愉快。交易成功后,田宓便背着挎包往外走。快要出巷子时,鬼使神差的,她又回头看了眼春秀,发现她也正看着自己,便问:“怎么了?”春秀抿了抿唇,别扭道:“你在外面多住几天吧,家里乱的很,尤其外公外婆还有舅妈,对你的意见很大”“我知道了,谢谢你春秀。”对于人家给的善意,田宓也不是不知好歹。在离开前,她终究还是踌躇的多了句嘴:“春秀,我说认真的,孙知青你好好考虑,知青早晚会回城的,就算他不回城,你也要以旁的角度多看看,多想想。”说完这话,她不再去看春秀怔愣的表情,转身离开。其实她不是个多事的性子,但这个时代的女性,嫁人基本就是一辈子。以孙俊的为人,哪怕最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得已之下选择了春秀,等77年以后,也还是会离开的。且不提每个女孩都是小仙女,凭什么成为某些男人的不得已选择。就是孙俊那种偷jian耍滑,还跟村里好几个姑娘都不清不楚的人,将来又怎么可能会将春秀带回城里?在那段历史中,有太多的悲剧,田宓真心不希望,被遗落下来的苦命人里面,多添一个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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