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思沅捂住了嘴:“天哪!”
“当时医生就断言了这个孩子活不了太久,但偏偏就活下来了,靠着一台又一台的手术,他撑过了地狱般的童年,但他并不健康,我认识他的时候,瘦得跟皮包骨头的小麻雀一样。”
秦斯阳摇了摇头,“所有人都放弃了他,包括他的父母,很快他们有了另一个孩子,一个健康的、正常的孩子,遗传了他们全部的优良基因。”
秦思沅却无法接受:“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天底下太多这样的父母了。”
秦斯阳看着自己这个未经世事、单纯无暇的妹妹,“迟鹰出生前,多少人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他是迟家的长子,是基因如此优良的父母的结合品。然而看到他出生后竟是那个样子,他那对完美主义者的父母第一个就无法接受,更遑论他的家族…”
秦思沅沉默了,半晌,她抓着兄长的衣袖追问:“他明明这么优秀,那么帅,哪里像一个怪胎了!”
“迟鹰的出生,成了家族的耻辱,更成为了他骄傲的父母都拚命想要遗忘和抹去的对象。有了另一个孩子之后,他们更是对他不管不顾。而他生下来就体弱,再加上疏于照顾,甚至有好几次高烧险些烧死了,却只有保姆在他身边。”
“在这样的处境之下,那小子早熟,硬是给自己拚出了一条活路。八岁那年,他爷爷搬到郊外别墅,把二环的四合院老宅给他住,那时候我正好住他家隔壁,这才有机会和他成为朋友。”
秦思沅的心都揪紧了,心疼得难以自持:“然后呢?”
“在我的记忆里,那小子雷打不动地每天晨跑夜跑、锻炼身体,原本瘦津津、病怏怏的竹竿子,愣是练出了一身肌rou。”
秦斯阳顿了顿,似回忆起了什么,“有一次下暴雨,我见过他在雨里奔跑的样子,坚韧的眼神和那股子衝破一切的气势,那一刻你真的会觉得…没有任何荆棘能捆得住他的翅膀。”
秦思沅想着迟鹰现在的样子,和兄长口中的怪胎,简直判若两人!
天知道…这些年他究竟是如何挣脱这可怕的先天缺陷,将自己变成现在这般模样。
“除了运动之外的所有时间,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什么书都拿来啃,他爷爷有一整个地下室的藏书,基本都让他一个人占了。且不得不说,他聪明是真的,这大概是那时候的迟鹰唯一的优势了。”
秦思沅若有所思:“所以他能轻而易举什么竞赛金奖都拿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天才,但当一个天才的勤奋超过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你就不难想象,那将是何等意气风发、光芒万丈。”
秦思沅知道,知道他是多么耀眼,成为了她此生最大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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