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鸟——似乎也能称作凤凰。
传说中的百鸟之王,中华文化中与龙齐名,并称两大「传说」,因为终年燃烧着火焰,暗示着生生不息的意境,其英文「chesephoenix」也有着不死之鸟的意思。
相传只要有机会目睹其英姿,就能得到幸福。
而现在——他们竟然有幸拜见。
错不了,他们刚刚见到的火鸟,就是凤凰了。
活生生的凤凰。
不是文学作品或神话记载,就是活生生的凤凰。
但是,现在那傢伙——却疑似是纵火的嫌犯。
像那样的神话傢伙怎么会在现实出现呢——追击的雾刃他们,不会这么想了。
想想神话也是根据某种事实记录下来的东西,再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加以粉饰,他们后人最多只能看到加工后的成品,当然连一些本来就该存在的东西,也会因此被抹煞。
证据就是……他们现在看到了真正的凤凰。
他们非得逮到那傢伙不可。
看似没有目标地在街道上乱跑,其实是尾随对方的雾刃,因为双方的距离越拉越开,不甘心地瞪着对方屁股,抱怨两句:
「可恶,快看不到那傢伙的车尾灯了!竟然飞那么快,明明看上去是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进,却意外地快啊!」
雾刃并不了解这些鸟类的飞行速度,最多知道世界上最快的鸟是游准,每小时三三九公里。
如果对方是游准,他们肯定没胜算了。别说徒步,战斗机都未必赢得了。
但是,他们现在的对手是凤凰。
结果……似乎是一样的。
也是,人类跑步速度——男性平均每小时十三公里,怎么可能追得上鸟类的移动速度。不只游准了,猫狗之类的家宠也是望尘莫及。
追不上就是追不上。
雾刃突然憎恨起自己竟然是人类。
谈到动物界,人类在力气与速度,都是不及动物的。称得上突出的,似乎只有智慧。
然而,在这样的状况,他们引以为傲的智慧,派得上用场吗?派不上用场啊。
还不是像这样,漫无目的似的奔走着。
搞不好赔了夫人还会折兵。
他们的体力,很可能在追上对手之前就先白白耗尽。
不想就这么打退堂鼓的雾刃,随即回头找上自己的伙伴了。
「……人呢?」
四周不见人影,他们应该是一起起步的。
几分鐘不见,整个人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不至于中途退出吧?应该不是,莱夏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温室的大小姐了,该有的信念与执着都有了。
但是,雾刃还是看不到人。
无法理解,让他只有停下脚步,这才让他看见远方以随时都会倒下的速度,向他逐渐逼近中。
对方的真面目就是莱夏。
累得气喘如牛、不成人形,墨镜与帽子都在中途脱队了,莱夏也不想管似的,一直到他们会合,都没有在中途放弃。
「你……在干嘛啊?」
雾刃傻眼,不知道该不该问。
「我……」
只想好好休息似的,连说个话都上气不接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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