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在甜点店工作五年的大龄青年。
虽然略微羞耻,但在这之前,我始终很喜欢自己的工作。软萌可爱的顾客妹子和细心温柔不失幽默的同事们,皆是我大学毕业,从打工转为正职,一路干了五年的原因。
然而,最近实在快待不下去。
侍奉五年有馀的老闆,是个帅得惊为天人、天怒人怨的奇美男子。按照好看的人都有资格任性的定律来论,他实在gui毛、严苛到令人发指,每次他巡店,都能把咱店长电得抬不起头来。
若单是工作上的gui毛也罢,反正我不需要扛责任,远距离看他挑剔即可,但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整个城市都在唱「新狗飘」的夜晚,我与他多了份曖昧不明、难以言喻的纠葛--
去他妈的曖昧不明和难以言喻,我不就是看到他被相亲对象嘲讽,顺道拿水泼了他一脸吗?
犯得着处处找我碴!?
好的,犯得着。
我为我的片刻的幸灾乐祸感到懺悔。
那晚的情形想起来简单,说起来复杂。
甜点店每次在圣诞夜这种大型赚钱的节日,总会加班营业到晚上九点。为了让有对象、有老婆、有情人的同事能追求属于自己的浪漫,单身的鲁蛇们会挺身而出,互相在店里取暖,看一对对的情侣进门虐狗。
熬到九点歇业,做了简单的清洁后,聚集的屌丝们在九点半告别彼此,纷纷踏上归途。
要赶去坐公车的路途间,我经过一间咖啡厅,十字路口处,我等个红绿灯,准备过马路。随意看看橱窗,失焦的眼神猛然捕捉到了熟悉的身影。
gui毛老闆大人与一位相貌姣好的青年,面对面地坐着,神情严肃,彷彿在进行国际谈判。
下一秒,青年拿起桌上的水,泼了老闆满身。
我看得目瞪口呆,内心疯狂窜着「哇糙哇糙哇糙」的字样,修改先前错误的认知,从国际谈判改成分手狗血大戏。现代的年轻人,谈分手不能好好谈,非得要动手动脚来展现戏剧张力。
身为一个与咖啡厅员工工作性质相似的服务员,能够想像,他们会觉得多糙拔辣。
顾客生气,想泼水就泼水、想砸东西就砸东西,到底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苦哈哈、领薪水的卑微员工,后续清洁很难清?泼水就算了,好歹没有洗不乾净的困扰。
泼咖啡、泼nai昔、泼果汁的都会天打雷劈下地狱。
因为太愤慨,我一时间忘记走,再度错过红绿灯。来不及惋惜,转过头,与老闆的视线相交,有没有產生火花,我是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我藉此入了老闆的青眼,实在可喜可乐。
去他妈。
老闆名叫王齐愷,接近而立之年,长相英俊、挺拔,身高有一米九,体格壮硕、腿粗脚长,站在那儿活像是个人形rou墙。依照我对同性恋世界浅薄的认识,我猜想,他也许、大概会是个顶级。
毕竟我完全想像不出老闆被人捅的样子。
老闆看我,我看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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