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结束了,先生,你答应过我。”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头轻松了许多。
我们正站在别墅的入口。阁楼的钟声在耳畔适时响起,夕阳也投出美丽的剪影。
他穿着白衬衫和规整的西装马甲,西裤脚严谨束进靴子里,仿佛即将去参加什么晚宴。
他的嘴角拉平,没有一丝笑意,望着我的目光沉沉,在夕阳下,他的视线又好像是透过我回忆着其他什么场景。
我们刚刚经历一段缠绵的性事,从白宫式的大厦里走出,按往常,他把我送到门口,便会由kev开车送我回住处。
他几乎不去我的住处,除了第一次那晚,他只去过一次。那次还是因为下雨,而我家在附近。
在听到我说的话之后,他沉思了一小会儿,抬头对我扯了扯嘴角,说道:“好,今天就让我送你回家吧。”
于是我坐上他的劳斯莱斯,从岛上渐渐驶离。
到了我租住的小公寓,我提着手包下车,临走前,我将包里的玫瑰香水拿出来放在汽车中控台上。
“这个原本是给议员夫人带的礼物,没送出去,我想你也许会喜欢。”
我拎着裙角下车,走了两步,终是忍不住转头。
他下了车,靠在车门上看着我的背影,似乎是没预料到我突然回头,他挑眉。
我扬起脸,对他甜蜜地笑了一下。如果不出意外,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下学期他不再代an授课,我也要忙于毕业前夕的种种事项,见面的机会并不多。
我想给他留下一个美丽的最后印象。毕竟我很难再找到比他更棒的金主。
无论是容貌,性格,还是别的什么方面。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伤感。
停止你的想法!你和他只是交易。别以为你们能有什么未来,你这种人不会有未来的。
他却突然开口了,手插在衬衫下摆遮蔽的西裤口袋里,一缕金发垂下来,湛蓝眼底闪烁柔光,“我很喜欢这段时光,daisy。”
天!
直到从一楼狂奔到三楼,关上公寓的门,我的脸颊还在发烫,心脏咚咚的在跳。
他说喜欢。
我知道宾语是“这段日子”,而不是daisy。可是怎么办,他说喜欢。
难以抑制的开心。
为了转移这份不该有的欣喜,以及再也见不到他的空虚感,我全身心投入了论文写作中。
说是要找工作,但an建议我攻读硕士。
我还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攻读硕士能力,所以听从an的建议,接下来的几个月,我都在哥大的图书馆渡过。看看是否能提交一篇让an满意的论文,作为攻读硕士的敲门砖。
我看了许多书。不仅有文史哲,还有数学和物理学的一些经典着作。得益于frederick家的巨量藏书,我如今在许多领域开了窍。几何学是我最近喜欢的类目,我阅读毕达哥拉斯的那句名言,感受哲人的理性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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