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之际,风轻风细。
下过几场小雨之后,扬在窗前的绿叶被一抹微光静谧又微微招摇的疏影
方展打了几个喷嚏,他摸了摸鼻子,听着茶水休息间内的人在讨论京勇市最近的重大新闻。
其中最重要是莫过于温华公布自己的恋情。
温华与事务所有不少业务往来,合伙人对这位大老板都格外上心,有什么事都紧赶慢赶地给腾出地方来,对于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事务所的人都可谓高度敏感。
毕竟那是大金主爸爸,没有谁会觉得挣钱低贱。
说来说去还是那些事,方展站在窗口,想起来前几天温华请事务所的人吃饭,在谈及自己的恋情时所露出的笑容。
“她是我的初恋,我非常爱她。”温华是这么说的,嘴角的笑容柔和如春雨绵绵,没有半丝杂质。
现场的人有不少曾经见过他和甘念青的绯闻,虽然像一场雷阵雨一样来的快去得快,没头没尾的,但没人觉得那会是造假。
可现在的言外之意那就是“假”。
至于为什么“假”?
他们不是温华这种绝顶红色家族出身,自然无法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利益交织。
只是毫无疑问的,温华提起爱人时,嘴角温柔的弧度就像是本能反应一样不自觉勾起。
每个人都看得出来,那是正陷落在爱的云海里,被幸福所包裹的模样,没人怀疑他是否在逢场作戏。
以及方展还注意到,温华时不时落在他身上的视线,那种淡淡的,仿佛带着微妙敌意的审视。
如果方晚能够幸福,那么无论她跟谁在一起,方展都只会祝福她。
可是他如果只是玩玩而已呢?
短暂的征服欲上头表现出来的与爱情的行为几乎无异,那仿佛要为你拿下全世界,甚至想坐着火箭直奔宇宙为你摘星星的架势,在得到之后,厌倦之后,沸腾的大脑也开始冷却之后,那么那个女人无论是白月光也好,朱砂痣也好,都不过是一粒黏人恶心的饭粒,一滴污秽肮脏的蚊子血。
方展不由得焦虑起来。
如果是年九逸,他大概不会这么烦恼,但是温华……哈……
手指在不安分地扭动,当他摸到那枚中指上冰凉的戒指时,方展深呼吸,许久不曾躁动的血ye渐渐平静下来。
他看向温华,缓缓开口:“在温董眼里,爱情是什么样的呢?”
合伙人一愣,这是一个带刺的问题,吓得他立马在桌子下用脚碰了一下方展的大腿。
但方展仍然无惧,甚至还能问完后给自己夹菜吃,一脸平淡无常,仿佛真的只是问了一个家常问题。
温华看向他,锐利悠长的眼眸透露着冷淡疏离,方展的问题并不讽刺,但他的笑容却格外刺眼。
怎么说呢?
在场的人恐怕只有他知道方展和方晚是亲兄妹,但说实话,两个人长得并不十分相似,若硬要从两个人脸上找出相似点来的话,那就只能在某些个特定的角度下,亦或是两个人站在一起,才能看出来几分熟悉。
可是这个笑容……那嘴角扬起的弧度,眼尾翘起亲和,以及笑意不达眼底的虚伪,都跟方晚一模一样。
那些一起欣赏过的云、一起淋过的雨、一起看过的漫山花野,最后都化为如此相似的习惯。
这是他们曾经亲密无间相处过十七年的证明,无可取代的证明。
嫉妒,再一次让温华的心变得像刚冒出枝头的果实一样酸涩。
“我们都会有累的时候。”温华垂眸,视线在包间内的墙壁上划过,很快,他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幅画上。
准确的来说,那并不是画,而是一幅荷花连连,游鱼藏叶的双面苏绣。
这样一幅充满宁静田园气息的绣品与暗金色华丽的包厢并不相合,但它就是这么突兀又坚定地挂在上面,使得温华的目光无法移开。
继而,他又缓缓开口:“……而我只是希望,她累的时候,我在她身边,我累的时候,回家就能看见她。”
温华再度看向方展。
“我每次回去都会给她带玫瑰花,而我的爱人则每次都会从客厅小跑过来,钻到我怀里,小脑袋滚来滚去,然后把玫瑰花插在餐厅的玻璃瓶里,尽心尽力地为它喷水,保持那一份短暂的鲜活。”
“我想要的就只是这样,一个疲惫的灵魂…和另一个可以互相安慰的灵魂。”
说完温华就有点后悔。
他真是太幼稚了,幼稚到面对一个可能已经不算情敌的情敌说出那么多自认为和方晚幸福的片段,以此传达这样一个信息给他:“你看,她很爱我,跟曾经爱你一样爱我,或者比你更爱我,你们就算有过一段过去又如何?她现在已经不爱你了!她现在爱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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