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法送出火 - 法律保护了谁?谁保护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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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上网看他人文章,不少是有关香港近期的反送中;虽说我本人对此冷眼旁观,但看多了,也有兴致来一篇文章作个人意见。

    我之所以写这文章,除了是兴之所至外,剩余的就是感觉实在是可笑极了,各方面的觉得可笑极了~

    上街游行示威,发生不知道几多次了,而且全球都有,就我来看,香港的算是温和的了;再讲,我就是个小小人、香港的最基层,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到手的薪金不过饿不si自己而已…社会上的政治、法改什麽的,老实说—关我p事!?

    可是几天前看新闻…taade—﹗居然给我ga0阻人坐车开工啊呀﹗n1taa是不想活了是吧!?

    要是让老子碰到,恐怕我得忍住、不用背包里的螺丝批去cha爆那些仆街的屎眼了~﹗

    我草﹗你以为人人都可以不开工去示威游行吗!?民主自由谁不想要?但不开工谁养我啊!?

    幸好那群该si的冚家铲只是在最繁忙的上班时间ga0,而且只ga0了一天。

    常看到那个谁谁谁说什麽代表香港人,混帐﹗你taade算什麽东西!?就不说香港人有跟你们对立的一群人,你taade凭什麽代表我!?有什麽资格代表我!?香港一堆人光是活着就不容易了,谁有心力跟你扯东扯西的啊!?

    就因为没烦到我,我才笑得出来…

    其实看新闻看到这次的反送中好似b以往的都要厉害…似乎香港会上街游行示威的,是上街游行示威上多了,人人levep~

    害我一时间还以为在香港重演…其实谂深一层,如果知道会si人的话,又有多少人仍然勇於去si呢?就不说现代人肯定b以前的人怕si,就那个时候的,要是知道会si的话,又有多少人会去si?

    无论是平民或是军官…我相信,没有人会是预期自己要si的。

    双方都si人…就为了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民主自由?几乎就是梦幻泡影~

    身为人,却不知道人是自私的?

    更好笑的是—这次对对错错,是飞满天~我是不禁笑了﹗

    首先,「是非对错」在大自然之中是不存在的,要有「是非对错」得有一定律,人的社会里就是法律。

    那些说自己没错的、说警察不应该暴力相向的…我是该怎样形容你们的智商呢?

    看新闻看到,警察误中副车,都打中记者了…但好似他们连自己伙计都误中了…那、还能说什麽呢~?

    而且先不说这算不算暴动、sao乱什麽的…充满攻击x的行为、都打到面前了,不以暴易暴又如何消停?还是说这都不算犯了香港法例?还是说就因为出发点是合法的,就可以犯法了?要是如此,那警察岂不是可以随意杀人﹗

    最好笑的是,有人说那些上街游行示威的、特别是负责冲锋陷阵,丢丢石头推推铁马、总之就是手里拿着一堆玩具的年青人,说他们无知、说他们受人煽动;当然,他们自会反驳说他们并非无知,也没受他人煽动。

    自愿出来,是应该的了…至於煽动不煽动的,得看他们从哪里收到什麽样的讯息又如何理解,讯息来自何人何处又是什麽目的发出的;反正最易煽动的,肯定是最易冲动的。

    再说是否无知嘛…得看怎麽去看。我也相信他们上街游行示威是为了争取民主自由,怕立法後,动不动就被抓去内地受罪了;从这一点看,他们不无知。

    但要说无知嘛~也的确无知得可以﹗是以为送中法过不了就安全了?光看这一点就真的是无知了。

    那怕是小时候没读过书,但有听过故事的都知道,中国法律最强罪行—莫须有。

    再说,是以为送中法没通过就能受到法律保护吗?那麽又由谁来保护法律呢?

    可能阁下创作的风气。

    原本,这一篇也是同样打算放在penana的小熊的创作挑战上…不过想了想…

    虽然小熊的创作挑战要删就删。

    所以,我这篇文章就放在自己在penana的网志和其他地方好了。我的网志没人看,不会吵起来,其他地方再吵我也不会管,讨论区嘛~还是ai怎麽说就怎麽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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