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车走了,透过后视镜,我们看到他用对待尸体的方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末日,有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些你原先不愿意做的事情。
车速不快,也不可能快。小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当时逃难者抛弃的汽车,也有零星的丧尸和我们遭遇。
雨幕里的信号灯发出眨眼似的闪光,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那一辆有着奇怪符号的车子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支援我们——它不断按喇叭,希望将一部分丧尸引过去。
它处在高架的位置,丧尸很难靠近,就算丧尸靠近,它也可以及时撤退。
车窗上的雨刷奋力工作,我想找出一条路来,副驾驶座上的庄晓蝶一直在替我呼叫蒙和平他们。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先逃跑了,我也一点都不会怪他们。这不会伤害我对他们的感情,毕竟比起大家一起惨死,我更希望他们能活下去,在将来的日子里不时提起我,缅怀一下我这个傻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有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另一次是被人遗忘。如果前一种死亡无法避免,那么让后一种来得迟一些吧。所以世上有那么多创作故事的人,他们试图通过作品让自己的一部分活下去。
前面路口又冒出了四五只丧尸,我打方向盘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庄晓蝶却说道:“不要管,加速!”
我狠狠踩下了油门,汽车撞倒丧尸,我清晰地感觉到车子从丧尸身上碾过。车子没有减速,发出轰鸣声,就像一个莽撞的少年。
“加速!”庄晓蝶再次说道。
我第一次把车开得这么野。
“不行,不能再开下去了。”后座上的男人提醒我。
就在这时,一批丧尸冒了出来。我浑身颤抖,却还是踩着油门不敢松脚,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生怕自己会停下来。
我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撞到车上,我能感受到车子的吃力,它就像驮着稻草的骆驼,背上的稻草越来越多,压得它即将倒下。
终于,车子不动了,轮胎空转,发出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引擎也在悲鸣,丧尸拍着车窗玻璃,就像正在开罐头的主妇——而我们就是美味的午餐rou。
“放松,别怕。”庄晓蝶对我说,“先松开油门,重新发动车子。”
我抹了一把汗,重新发动车子,开始倒车,它后退十几米后甩掉了附在边上的丧尸,接着发出一声呼啸,笔直向前。这不是我干的,车子失去了控制,速度瞬间飙升,像箭一样蹿了出去,我们三人都发出了尖叫。
这辆发狂的汽车越过丧尸群,在大街上再度失控,翻滚着碾倒行道树和护栏,侧躺在马路中间。
好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你们还好吗?”我满嘴是血——刚才的翻滚中,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我吐出口水和血水,吐出一句话,由于舌头受伤,说得有些含糊。
然后,我又睁开了眼睛,眼球刺痛,所见的一切都是红色的,大概是额头磕破了,血流到了眼睛里。
我动了动,确定自己没受什么致命伤,但浑身难受,每个关节里都像塞满了玻璃碴。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疼痛减轻了一点,同时,在它的作用下,我保持着清醒。我吃力地转过头查看车上的另外两人,庄晓蝶也满脸是血,倒在椅子上,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呼吸有力,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后座的小伙子已经醒了,嘴里像是在骂什么,身上也有血。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丧尸会闻着血腥味过来,失去了大部分视觉的它们对气味和声音尤其敏锐,就像野外嗜血的猛兽一样。
据说一些组织会让经期的女性留守基地,不出去搜寻物资。我打开车窗,豆大的雨水和冷风打到我的脸上,洗去了我脸上的血水,我探出脑袋,查看我们所处的地方。
我们正处在一个糟糕的位置,汽车把我们带到了领头的那一批丧尸跟前,它们就在我们身后几十米,我已经可以用rou眼看到它们了。
“你还能动吗?”我问后座的人。
“有点悬,我好像骨折了。”他说道,“不过我们算是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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