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在大街上, 最后被人抱走, 从小便看尽眼色,受尽苦难,庸碌一生,早早死去。
宿主对沈钰的留恋和感激,有这样的遗愿并不意外,而且经过她这段时间的努力,沈钰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已经表现出了与前世不同的在意, 而这孩子一旦生下, 她不可能给别人抚养, 老太太也不行,如此一来,她这山野文盲的名声就成了绊脚石。
沈钰又是一个掌权者,生性多疑, 早已经把宿主的家世调查得一清二楚, 她如果无缘无故的就会读书写字了,那后果就太可怕了。
现在这个理由正好——为了得到大帅的喜欢而读书。
她抱着他,认真的说:“大帅,如果我多认几个字,你就会多喜欢我一点点对么?”
沈大帅看着挂在他身上期盼又满含希望望着他的女人,低头在她shi润的眼角亲了亲, 小蠢货,以为多认两个字我就会喜欢你么?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看这蠢货对他一片赤诚的份上,不过是请个教书先生,他能满足她。
他淡淡勾了勾唇:“我考虑一下。”
叶蓁扯了扯男人的衣服,哼着声可怜巴巴:“大帅,求求你啦!”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郁结于胸的沈大帅此刻只觉浑身舒畅,什么事儿都没了,他抱着那蠢货躺进被子里,拍拍她脑袋说:“睡吧。”
“大帅……”
“睡了,明天再谈。”
“大帅……”
她睡不着,扯了男人的衣服,又戳他肩膀,可他不理她,她气得翻过身背对着他,闷头大睡。
沈大帅却突然在黑夜里睁开眼睛,追过去把那蠢货抱在怀里,手掌伸过去摸了摸肚子,儿子啊,看你妈这么蠢,可千万别学你妈!不然长大了肯定娶不到老婆!
——能找到像他这样包容蠢货的男人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他默默念了一通,然后把手移到了上面胖乎乎的地方,握着睡了。
次日一大早,叶蓁是被男人捏醒的,她睁开眼睛,看见俊美的男人在她身前,他胸膛宽阔,裸露的麦色肌肤性感极了,还有那象征胜利的伤痕,能让人心chao澎湃。
他挑眉问:“傻子,想不想读书?”
叶蓁眨巴眼睛:“想!”
沈大帅:“想就听话。”
这儿胖乎乎的,用起来肯定舒服。
这天上午,沈大帅神清气爽的离开西苑,还特别吩咐管家:“给大黄找只母狗,要漂亮一些,聪明一些的。”
以后好生个聪明漂亮的狗子。
不然带笨了他儿子智商怎么行?
然后又交代,外面那些关于他为娶卫家二小姐要遣散后院的消息都止止,他儿子都有的人了,难道还要把儿子他妈赶走?赶走了那蠢货还不得哭死,都要为了让他喜欢读书了呢!
管家看看沈大帅,应下了。
其实连他都以为,沈钰会为了娶卫岚遣散后院,毕竟这后院的女人每一个都和卫岚有那么点儿相似。现在看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大帅最后让找位女先生来教六姨太读书识字。
找条母狗还算正常,可找人教六姨太读书识字就非同一般了!
管家略有迟疑:“这……”
沈钰的决定从不喜欢被驳回:“去,找最好的教书先生来,顺便再把我房里的文房四宝、钢笔纸墨都给六姨太送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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