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在我这里吃过几口饭,那孩子过于机灵,也怪我当时又穷又病的,他后来再也没来找过我,我到处找他,直到现在也没找到,只希望他还活着。”
“江叔叔,那如果你现在见到他,还能认出他来吗?”
江淮没吱声,只是呆呆望着小梁玉蝶,嘟嘟囔囔地:“慧蝶,我知道小华还活着,因为你一直在天上看顾着他,他一定活得好好的。”
陈欢轻声唤着,似要将江淮换回现实中来:“江叔叔……寄给我妈的那封信上写了什么?”
雨不知何时停了,天空又放了晴,淡淡的一条彩虹挂在天边,陈欢不禁失神,江淮苍老沙哑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不是很清楚,她只是说要让小华回到爸爸的身边,我想是为了找到顾思明才给你妈妈写的信,当时顾思明已经去了英国。”
“那我妈收到了吗?”
“我问过你妈妈,她说从来没收到过小梁玉蝶的信,我腿好后,还特意跑到北京找过她,可是那封信的确不知去向了。不过,事后想想,也许你妈妈说的有几分道理,她常年在外演出,很少在剧团里,信被人转来转去的弄丢了也未可知。”
“陈欢……”江淮忽然盯向陈欢有些异样的神情:“你怎么了?”
陈欢的唇蠕动了一下,良久,轻声道:“那信上……是不是贴着一枚大熊猫的邮票啊?”
第54章
记忆本身有一种叫人摸不透的法则,有的明明很重要应该存留下来的,却莫名地消失了,而那些微不足道的,不经意间就溜了出来。也不知先前它们都存在大脑的哪个地方,丢不了也擦不去。用老陈的话来解释,它是一门复杂的学科,老陈可以写一本书来详细的剖析啥叫记忆。可在陈欢看来,记忆就是想忘也忘不掉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去。
陈欢不能很肯定他见过的就一定是小梁玉蝶托江淮寄的那封信,之所以还记得它们,是因为当看到当时还是妈妈的大梁玉蝶一向自信、淡漠的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惊慌时,陈欢觉得格外的新鲜有趣,以至于在后来的岁月里,这一抹惊慌定格成了永恒,想忘也忘不了。
放学回家久等父母不归的孩子,百无聊赖地玩着寻找宝藏的游戏时,翻出了一把神秘的小钥匙,开启了锁在衣柜抽屉深处里的一个漂亮的盒子,一封牛皮纸信封看上去很不起眼,陈欢却两眼冒出了光,同学们当时都很流行集邮,新的买不起就跑到人家邮箱里去揭旧的,陈欢不屑那么做,可是积攒的欲望却不逊于别的小朋友,只好从大人们手里不断的讨要,眼前这封信上贴着一张从未见过的大熊猫吃竹子,啊,这要是在小伙伴们面前拿出来该是何等的风光?二话不说趁爸爸妈妈都还没下班,先把邮票弄下来。
那时已经识得几个字,大概看出这信是从江城寄给妈妈的,寄信人那里也写了个梁字,怎么和妈妈一个姓?要不就是写错地方了。也不以为忤,小孩子沉浸在刚刚揭下邮票的得意中,却被提前回家给儿子做饭的大梁玉蝶逮了正着。
大梁玉蝶第一次对儿子发了飚,抢走了信,一向被妈妈骄纵惯了的陈欢哭闹起来,大梁玉蝶扬起的手臂迟迟没有落下,终究还是舍不得,但也着实吓了一跳,信拿走了,邮票给了儿子,连哄带骗地带着儿子出去吃冰激凌看电影,方才罢休,小孩子很快就兴高采烈地淡忘了一切,这点芝麻琐事在诸多成长的烦恼中,已成沉沙,只是妈妈当时那惊慌失措的模样留在了脑海深处,从此陈欢再也没见过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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