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米,回来做的饭让文翔吃得干干净净。
文成这回在家里呆了两天,便把文翔送回学校去了。家里留了两千块钱,加上这几天买菜的几十块钱,还老师的一百多块钱,最后文成身上只剩了两百块钱。
文翔其实是舍不得哥哥走的,文成再次进城的时候,文翔泪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没办法,文翔要读书,读书得要学费,自己就得挣钱。
可是再次回到城里的时候,文成却几乎傻了眼,原来的老板已经另外招了个小工,看样子黑瘦黑瘦,却十分有劲,做起力气活来也比文成厉害。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优胜劣汰。文成在城里边转了一天,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到了傍晚,路边的街灯缓缓的亮起,文成只感到一阵无奈,自己今晚的住宿地点还没有着落呢。摸了摸紧揣在怀里的两百块钱,文成叹了口气,提着行李在路边漫无目的的走着。
也不知走了多久,抬眼看到一家生意火爆的大排档,想想自己三个月来在工地上吃的猪食,还是决定去搓一顿。提着行李坐到一个空着的小桌上,半天都没人招呼自己。四周还有嫌东嫌西的客人的叫骂声。文成其实已经一天没进过水米,这时候见老板在炒锅前忙得满头大汗还得向各位客人赔罪,文成的心再一次软了下来。他接过老板手里的菜盘子,挨着给客人们送去,顺便帮老板切了些菜,拌些凉菜什么的,这一忙,居然又忙到了午夜一点。
老板对文成的印象自是很好,便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帮他。待遇不高,八百块一个月,包吃包住。文成想着,反正也没地方去,索性今晚就跟着这老板吧,八百块一个月的价钱跟原来在工地上的工资都差不多。再加上包吃住,自己也花不了几个钱,弟弟文翔的生活大抵会好过些的。就这样,文成跟着老板回到了一个环境还可以的小区里。说起环境可以,其实也还是老房子,只是清洁做的干净些罢了,跟那些高档的住宅小区比起来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文成干活是很卖力气的,何况在大排档做的活多半与厨房有关,他又挺喜欢做饭,所以总的说来还是不错的。却还是遇到不好的事情,那是一个凌晨,温度不高,快过年了,大排档的生意也清淡了起来。老板整天对着卖不出去的饭菜唉声叹气,文成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这时候街边来了几个混混,点了几个老板的拿手好菜,老板和文成都知道这些人是来吃霸王餐的,却还是无能为力。最可气的是这些人吃了不给钱不说,还逼着老板给了他们一人一百块钱的义务品尝费。文成看不过眼,上去据理力争,却被一众混混剥了外套按在地上,其中一个还把咸猪手伸进了文成的裤子里。
文成的年纪尚小,顿时觉得屈辱,那人看得有趣,便招呼一众混混把文成押到大排档的内间,在厕所里把文成给办了。
那是一个十四岁少年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事情,自然是吓坏了,他想象不出,原来这个世上还有这等恶心的事情,何况又是冬夜,事后也没进行过清理,文成那时自然是病了。店老板被吓得不轻,急忙把门关了准备把铺面给打出去。
经过那件事后,文成在床上躺了整整半个月才好。这还是因为老板尽心尽力的照顾的结果。在临近年关的时候,老板给了文成三千块钱,说是补偿文成为他做出的牺牲。因为毕竟这件事情与他多多少少也脱不了干系。他已经准备去另外的地方发展了,带着文成挺不合适,希望他来年另外找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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