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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亚历山大和托勒密正在我房间里聊天时,忽然门被推开。
一个男子走进来。
他身姿修长,一身紫蓝相间的波斯长袍,棕色长发披在身后。他抬头对上我,目光顿了顿,转移到我旁边的亚历山大身上。
一直坐在我身旁的亚历山大慢慢站起来,他轻声道:“赫费斯?”
“你怎么在这里?”赫费斯提翁的眼圈微微发红,“我找了你很久,但没人告诉我你在这里。”
亚历山大愣了愣,看一眼身边的托勒密。
“那个,那个,我是真不知道啊,哎,亚历山大,你不是说要去百柱厅吗?怎么跑这里来了,真是的。”托勒密不自然地笑起来。
两人对看了很久,亚历山大动了动嘴唇:“我最近有点忙。”
赫费斯提翁的大眼睛移到一边,脸上掩不住淡淡的失落。
“我认识的那个男孩从来不会对我说这样的话。”
“赫费斯,”亚历山大的口气变得不太耐心,他握了握拳道,“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不要叫我男孩,我早就成年了,我手下有几十万军队,我打过很多场战役,我会成为一个阿喀硫斯一样的英雄。”
赫费斯提翁听到这话,眼圈却越发泛红。
他走近他,两人面对面,他几乎贴上亚历山大的胸膛。
“可你知道吗,亚历山大,”他突然轻轻道,“不管亚历山大打过多少次胜仗,征服了多少块土地,在我眼中,这个名字代表的,还是那个十二岁时被我压在身下倔强得不肯认输的小男孩。”
我忽然清醒过来。
这个事实是让人心如刀割,我不愿意去想,我试图去逃避,可是如今现实就在眼前,我不得不承认。
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
面前那个人,曾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陪伴他,曾在他最骄傲的时候引导他——他爱的是他的灵魂,不论他伟大与否,那个亚历山大都是他第一次见到的自大的金发小男孩。
而我不过是认识他不过几天之久的、甚至他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的,一个透明人而已。
我看看自己满身的绷带,自嘲地勾起嘴角。
弗朗西斯科,你简直就是被痛给弄昏头了,竟然还做梦和亚历山大这样的人说什么爱不爱的,你怎么不去和火星人生个孩子?
房间里没人说话。
“陛下。”
我试图打破这种令人尴尬的寂静:“这几天对不住了,让你这么忙。我现在没什么事了。”
听到我的话,他们俩都有些错愕,回过头来看我。
“你看,”我笑了笑,用力一拍自己胸脯,“我现在Jing神好着呢!医官说过两天就可以下床走路了!所以,陛下,以后,不用再来了。”
一旁的托勒密道:“巴高斯,你……”
“哈哈,你们都走吧!巴高斯在狮子嘴巴底下都能活过来,绝对死不了!”
我夸张地笑着,心像是被丝线勒着,抽抽拉拉地痛。
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再做下去只能让自己难过,还不如快刀斩乱麻。至少通过这次事情,我知道自己还是很能抗的。离开了谁,哪怕只剩下我自己,我都能活。
这算不算一项可悲的优点?
赫费斯提翁看了看我,缓声道:“巴高斯,你不要想太多,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是他自己变了。”
他不再看亚历山大,转身道:“你好好养病,我先走了。”
亚历山大没出声,也没有动。可我另一项该死的优点让我细心地留意到他张望赫费斯提翁背影的模样,和捏得有些发白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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