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立马收敛了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楚玄拍拍离慕的肩,只是含蓄地说了句:“此子可教!”
离慕亦会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
我不理他俩,拉起昀儿便要走,复又听得楚玄对离慕说道:“四弟啊,你看这打坏的殿门······我便让管事的记在你的帐上了。倒也不贵,不过是泰山之巅的不老木,配着南极仙翁的墨香漆,再镶了几颗上古时的夜明珠······”
我怯怯地看了离慕一眼:“我······是不是有些鲁莽了?”
他认真想了想,摇了摇头,我正有些欣慰时,他说了句:“你只是,有些败家······”
我:“······”
一月之后,天君楚晟轩宣告退位,传位于太子楚离慕,离慕继位当日,便将他唯一的儿子楚昀立为了太子。
昀儿自幼聪慧过人,且遇事沉稳有担当,离慕和楚玄花了两万多年的时间,将他打造成了一个十全十美的储君。
于是,本祸水又做了最后一件为祸仙界的大事,那便是——拐跑了天君。
就在昀儿成年之时,离慕将天君之位交给他,和我一起离开了天宫,从此,天高皇帝远,富贵皆浮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离慕和我,终于做了一对潇洒来去的神仙眷侣。
我们的足迹遍布三山五岳,四海八荒,后来,我终于在数万年的寻寻觅觅中为小喵寻到了他散去的那一魄,这让我无比的振奋。我始终坚信,只要我不放弃,终有一天,我一定会集齐他的三魂七魄,让小喵重生,还妖界一个善良正义的王。
那时,世间曾一度有着一种传说,迷影森林一改从前的宁静与诡异,时常会听到有说笑声,却总是只闻其声,难见其人。
不错,那是因为,我与离慕最常驻足的地方,便是迷影森林。
此间云穿雾绕,密林障眼,一般的神仙妖魔都甚少来此,我们倒觉得这里是个不错的世外桃源。
不过,在这数万年间,我们倒在这迷影森林之中,意外地迎来了一位造访的老朋友。那,便是魔界的圣君,凌子煊。
子煊来的时候,我刚好开了一坛新酿成的自创美酒,叫做迷影香。其实,数万年来,我对于美食的追求,一直是孜孜不倦,从不曾懈怠过。
这林间野生孔雀的蛋被我做过关东煮,千年老树的香叶让我包过清水粽,然而,惟有这自创的佳酿迷影香,是最得离慕青睐的。每次我启开一坛新酿好的迷影香,那飘送十里的酒香都会熏醉了一林子的蝴蝶,引来许许多多的仙雀。
可这日,引来的却是个大活人,还是个足以魅惑众生的魔界美男,他走过来,慵懒地往那棵大槐树上一靠,对我说了句:“儿子都做天君的人了,居然还长得这样美,我还以为,你该成了个半老徐娘了。”
呸!有些人,生来不招人待见,过多少万年也还是这副德行!
这一回,离慕和子煊总算是没有再见一次打一次,不仅没打架,我们三人还和和气气地坐下来,喝了几碗酒。
子煊也对我酿的迷影香赞不绝口,酒过三巡之后,他喝得两颊绯红,向我问道:“这酒到底是以何酿制的,这样回味无穷?”
我斜眼觑着他答道:“简单,这迷影森林之中有种白猴,生取其脑髓,以千年老树香叶上的露珠相配······”
我尚未说完,便看见子煊像一道箭的速度,冲到了一边,手捂着喉咙,作势要吐,那脸色方才还是白里透红的,此时已是青里透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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