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need me You don\'t need me oh no
一曲终了,林中又清净下来,鸟儿啼叫几声,我眨眼看路清风,他的脸上闪着惊讶:“原来你唱歌也这么好听。”我笑了笑,这柔美悦耳的嗓音是这具身体自带的,天生的。
“这是什么语言?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不可能听过。这是英语,一直失传已久的语言。”
路清风大概已经习惯了我跟常人不同的说话方式,知道追问也问不出什么,所以便只是称赞道:“假若你在鸳暖阁的时候,学了弹琴唱曲,想必还能成为金城第一歌女。”
“你太抬举我了,你是没有听过我师父弹琴,我第一次听的时候都惊呆了,真的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当下就想跟她学琴了。只不过,就像我之前所说,我想做个混吃等死的散人,所以只学了指法,学了两首曲子,闲时弹一曲抒发一下心绪,也就是如此了,再高的层次也不想追求了。”
我抱了琴,抬头吸了口新鲜空气,又说道:“隐居的日子虽然清净,但是也很无聊,你可知道人是越待越懒的?”
路清风一笑:“那你除了弹琴,还做什么打发时间?”
“看书,练字……”老妖怪教我练字,如今我也能写的一手好字了。
只是每每练字的时候,我心头总不自觉的浮现那次练字的场景,鼻尖萦绕的酒气,他身上的温度,还有纸上未写完的“久”字。
我不由得苦笑一声。路清风也学我一般抬头吸了口气,他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做杀手,便像你们这样,找个清净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
“现在呢?你还是很喜欢做杀手?”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像他这种潇洒飞扬的年轻人,光从外貌上看,和杀手这个职业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要做一个杀手?
“现在……?”路清风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但是只是一瞬间“我从小学武,其他什么都不会,师父去了,为了谋生计我就做了杀手。刚开始的时候,是不适应的,可做到现在,我却渐渐的喜欢上了杀人的感觉,甚至觉得是种享受……”
我不禁抖了抖,这……难道是心理变态?
“云儿,你知道吗我在峒国的时候曾经也认识过一个舞女,她的舞跳的也很美,那个时候的我初涉江湖,不如意的事也很多,杀人赚了钱就到歌舞坊去挥霍,一来二去跟那个舞女也混熟了。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芷莹。”
“你喜欢她?”我一脸八卦的追问道。
“嗯,那个时候很喜欢。”他点头“她的舞技十分了得,但是与你相比,还是稍逊一筹。芷莹私下里也是个温柔似水的姑娘,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风情。”
“那后来呢?”
路清风双眼迷离,喃喃道:“后来……她被一个纨绔子弟赎走做了妾。”
我微愣,是啊,假若我当初不是坚决做唯一,大概也只能做个妾,可是,也就是因为我的坚持才让我差点断送了姓名。可见身世这个问题在古代是无力回天的,倘若想抗争,便献出生命的代价。
我又不禁想到,但是假若我留在峒国,被我的父亲也就是峒国的君王所留,那我就是公主了,也许这个身份才能配得上慕容暮吧。
“我曾想去杀了那个人……血洗婚宴……但是当晚有人找到我,要下一单大买卖,那个时候我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一贫如洗的我为了生存,答应了,那人要我杀的人在金贡国,我就连夜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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