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得多近,你始终不能了然只隔着薄薄一层胸膛的心脏究竟是如何模样。
对方出于什么原因愿意跟随她出来坐在这张桌子边,她也不是太明白。只不过她是觉察到对方的情绪跟态度松动之后,突发奇想去邀请了,而对方也就这么以行动表示接受了邀请……事情的发生与经过就是这么自然而然。
“是吗,并不知道名字呀?”恩利斯太太惋惜地看了一眼旁边安静呆坐在椅子上的人,显然她们的对话并不能触动他,以至于他虽然出现了,但这么长的时间他既没有参与对话——哪怕是表现出一点倾听的模样,也没有兴趣喝茶吃点心。
他与俞雅之间的交流仅限于不久前的那一次,除此之外,也就只有俞雅说话对方沉默的常见状态,以至于俞雅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先生”这个不会出错的称呼就一直沿用至今。
“不过……我总觉得……”恩利斯太太再次望向他的眼睛,从眼睛扫到整张脸,从整张脸扫到全个人,脸上的困惑非常浓郁,“我总觉得……眼熟?也不是……总觉得有种莫名的印象……这样的眼睛……”
拥有这样稀奇的感官的眼睛,确实极为少见,如果见过一眼,大概就永远也不能忘却了。但是真要让她说出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如此熟悉,她也没办法确切地道出自己曾在哪里见过。人的记忆就是那么深刻又模糊的事物。
“不!我一定在哪见到过!”恩利斯太太笃定地说。
于是这回是俞雅用好奇的眼神注视着她了。
这位流浪汉先生所说的话并不多,但已经足够显示出他加州南部独特的口音。俞雅对于语言极其敏感,就像是天赋技能一般,她本人就会多国语言,无论有多嘈杂,那些声腔与语调都像是音符一样能在她耳朵里被梳理得极为清晰,极其容易辨认。所以她听得出这位先生来自何处。老式的语调就像是上个世纪的电影中所展现出来的声腔,并不含糊,但是低郁又磁麻,就像是声音在琴弦上打滑。
而据她所知,恩利斯太太从未离开过东部,她的半生都在东部几个城市里兜兜转转,上学工作结婚主妇,甚至没有去别的地方旅行过。那她为什么如此笃定自己见过他?
俞雅又看了眼流浪汉先生,忽然微微一挑眉。
这么说起来……唔……有些东西一点破,好像瞬间就涌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那凌乱的毛发掩盖的,这个人的原貌理应是十分英俊的。俞雅曾经因为修剪胡子时的失误,不得不把他的胡子刮光——虽然没几天就胡子拉碴而且窜得更加纷杂——她一直与之较劲以至于忽略了其余问题,但是她确实是感慨过的,即使苍白瘦削地几乎脱了相,但他的五官与容貌依旧是可以预见的俊美……是的,一种忧郁的俊美。
俞雅仔细回想了一下。
高加索人种的高鼻深目,但五官轮廓又稍显柔和,并非刀凿斧劈般的棱角分明,而是一种较为平缓优雅的面貌,颧骨较低,颚骨较平,鼻挺唇薄,发色是比较深的金黄,但是虹膜的颜色却极淡,是很明显的天蓝——大多数白种人随着年龄增长,虹膜和毛发含有的黑色素会逐渐增多,所以成年期相对于儿童时期的虹膜和毛发会比较深一些,真正在成年期还金发碧眼的人是很少的,尤其是这样的浅蓝色眼瞳——哪怕就这方面来说,他的特征都是很明显的,何况这双眼睛,足够称得上是独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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