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连怡开始感叹自己养的那群毛茸茸。
白晓倒是知道连怡是很有爱心的,流浪猫流浪狗什么的都会照顾,没想到这个时候倒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那你昨晚躲到哪里去了?看你好像一点事情都没有。”
说到这里,连怡神秘兮兮的道:“不告诉你。”
“哼!小气鬼,不说拉倒。”
连怡摸摸鼻子,再次掏掏包,捞出两块压缩干粮,一块给白晓,一块给自己。
“先将就着吃点吧,虽然不好吃,但是抵饿。”
白晓不客气的接过,慢慢的吃起来。
旁边,连怡撕开包装,小口小口的嚼着,让白晓莫名的想笑。
连怡,没想到,地震过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居然是她。
居然是,她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最近都习惯大晚上码字了,哎,夜猫子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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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第一天 ...
居然是,她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是的,连怡是白晓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深刻到骨子里的那种。
高中三年,白晓在班上算是很孤僻的那一类人。
只和固定的几个女生交往,和男生说句话都会脸红。 上课规规矩矩,从不做小动作,不迟到,也不早退。不抽烟,更不喝酒。虽然成绩一般,可也因为她的乖巧而深得老师的喜爱。
连怡和白晓差不多,也是规规矩矩的那一类。不同的是,她的性格比白晓外向很多。班上的多数男生都喜欢和连怡玩,甚至和班霸交情都特别好。
高中时代,大多数朋友之间的友情都是从同桌开始的。
白晓很幸运,在高二那年,被班主任分了和连怡坐在一起。
说幸运,是因为连怡的豪爽人人皆知,只要和她做同桌,在那段时间内,都会迅速的成为班上受欢迎的人。
豪爽,换一句话说,就是大方。说直白点,只要和连怡做同桌,就会好处多多。
而且连怡是属于那种特别有感染力的人,不用多说多少话,做多少事,只要站在那,就会有一窝蜂的人涌上来,争先恐后的和她做朋友。
和白晓成为同桌后的第一天,连怡就殷勤的给白晓买了早点,作为新同桌的见面礼。
一笼小笼包,一杯豆浆。
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很奢侈的东西。白晓家并不是十分的富裕,一早上也就能吃得起一个包子,连怡的早餐毫无悬念的让白晓食指大动。
“这个是给我吃的?”白晓指指面前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完全不敢相信。
连怡郑重的点头,调皮的笑道:“你是我的新同桌,而且你成绩比我好,我当然要贿赂一下你了。”
“呵呵。那,谢谢了。”白晓并不觉得这个笑话很好笑,她也就比连怡的成绩好上几名而已。不过有好吃的不吃,简直就是一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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