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的来了一次,她饶有兴趣的抱着肩膀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
自那之后,他们仨就是要好的兄弟了。
当然这只是杰森的一厢情愿,在塔利亚和莫尔的眼里,达米安依旧不喜欢莫尔。
塔利亚也会私下里给莫尔开小灶,但是莫尔就是那样‘蠢笨’,即使开小灶也打不过达米安。
可是现在在哥谭这里看到莫尔的杰森却不那么觉得,他觉得也许是当年莫尔留手了。
他觉得昨天晚上救下提姆的人,大概是莫尔。
虽然没有明确的消息,但是杰森是这么觉得的。
*
因为当年的事情,杰森一直对莫尔很有好感,他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兄长,比迪克要完美得多。
迪克一开始也觉得他占了罗宾的位置……所以对他也不好,直到后来的杰森身死,迪克才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兄长。
而这些,当时的杰森并不知道。
所以他自然对扮演了一个完美兄长的莫尔有着比迪克还深的一种感情。
更何况是复活后见到的第一个人。
再后来,莫尔被处理,杰森当时也并不知道,就连达米安也不是很清楚。
杰森决定离开了刺客联盟,重新回到了哥谭的生活当中。
然而小丑还活着,蝙蝠侠还有了提姆,有了即将拥有的第三代罗兵。
所以即使他做了法外者,对莫尔也要比蝙蝠侠他们好。
这就是他不动莫尔手下交易的原因。
*
关于这些,送走了彼得的莫尔并不知道。
他现在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奥布里的。
“你不是说你实在是没有事情做吗?最近有个黑帮突然崛起……正好有一批交易,你该跟去看看吧。”
作者有话要说:
起标题好难
有虫赶紧捉一下
推一下自己的接档2333
文案:
光永和辉一直以为自己是不起眼的,因为他自己的个性是微弱的光芒,甚至只能附着在菜刀水果刀上。
但他没想到,自己鼓起勇气去考了雄英英雄科,居然考上了。
然后他就被班主任相泽消太退学了。
——
后来,光永和辉到了大正年代。
他发现自己也能成为别人眼中希望的诞生,是他们眼中的微光。
——
我的刃,闪着微光。
——
警方失踪人口档案:
姓名:光永和辉
个性:「微光」
说明:随处可见的太阳光,不堪大用的弱个性,可看做无个性。
Cp鬼杀这边,还没想好
——
第12章 组织(2)
莫尔放下了手机,把它调为震动模式。
好无聊啊……也就这样能找到点儿事情来干吧?
哥谭没有莫尔了解的东西,他终究不是生活在这里的,对罪犯人文还是不太熟悉。
莫尔看看正值正午的太阳,完美的为自己定下一个先去吃饭的目标。
作为组织的一把手为了找事干去做底层的事情,说出去怕是要笑掉大牙。
*
艾略特-斯密斯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至少他白天是这样的身份。
但是实际上,他和黑帮有一些联系。
本来他是没有联系的,他自己很平安的长大。那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在哥谭能顺风顺水的平安长大有多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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