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晴!——你怎么回事,走得这么快。”王艳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拽住夏晴的书包盖子。
“呀,抱歉,我还要回去买菜。”走在前面的女孩转过头来,马尾吊在脑后一甩一甩的。17岁的女孩儿,面孔清丽,身姿婷婷。明明是一身蓝布袋子似的的校服,被她穿得莫名有几分味道。
“怎么嘛,高三还要你做家务吗?”王艳抱怨道。“这也太——”她没说下去,谁都知道夏晴家是低保户,她爸是个残废。夏晴日日苦读拿奖学金,就是为了补贴家用。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市一高是本市最好的学校,真正是卧虎藏龙。即便夏晴费尽苦功,也只能维持在年级前十。就算学校免了她的学费,生活对她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时候,王艳就能感到一种混着怜悯的钦佩从心头涌起,她亲热的挽住夏晴的手。“要不今晚去我家吃饭呗,”她对夏晴眨眨眼睛,“我妈可想你来了,她在家里天天说,我要是有你成绩一半好,她就乐死了。”
夏晴没回话,她把手从王艳胳膊里抽出来,对她笑了笑。这就是不行了,王艳撇撇嘴,眼睁睁看着夏晴走过街角,过了一会儿,她的身影彻底看不见了。
夏晴把白菜和土豆递出去,菜摊的大妈撇她一眼,给她往她拿来的布口袋里塞了一把葱,她说谢谢,把袋子提起来,摇摇摆摆的往家里走。她心情很好。因为知道叔叔在家等她。
自从她上了高中,就再也没让叔叔去汽修店里上班。实际上,在她初中知道这些事之后,她就没有怎么让那个垃圾得手过。夏晴用她手上的伤,逼着叔叔陪她在家呆了两天。叔叔看着她包得厚厚的手指头,又焦虑又内疚。那时候夏晴就知道怎么做了。她在装病上简直无师自通,而且对自己又狠得下心。不管是冬天洗冷水还是夏天跳台阶,都做得行云流水,让人看不出什么破绽来。一周一小病,一月一大病。一病就格外粘人,要么要叔叔留守家中照顾,要么就要跟着叔叔去汽修店陪伴帮忙。这个人渣是有老婆儿子的,他不管家里,不是待在汽修店,就是喝酒,喝酒了还打老婆。消息是从肥猪的儿子那边搞来,他比夏晴大四岁,学习也一般。那些年有传闻,说夏晴和职高的男生交往,有人看到他们在小森林里亲嘴。到了夏晴上高中,这些传闻就烟消云散了。
所有这些,叔叔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夏晴突然身体就不好了。她本来是个又倔又骄傲的小姑娘,现在脾气软了,成天病歪歪的,抱着书正看着就要咳嗽两下。他一走,夏晴就要落眼泪。汽修店老板家里起火,根本顾不上他。等夏晴考上市一高,她遥遥跑过来,扑到他怀里,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不要再去工作了,因为——因为她觉得他太辛苦了,因为他腿脚不好,因为她已经长大了。不太合适但让人难以拒绝的理由。
叔叔是无所适从的,她知道,可是她太想把叔叔留在家里了。他们家所在的楼层很高,又是没电梯的老小区,叔叔拄着拐杖上下楼,每次都很辛苦。现在叔叔没有工作,就常常待在家里不出门,做一些能在家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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