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某天,周朗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在秋天的周末带我去植树,拔掉花房中一株株名贵花草,独留下一片玫瑰,我这才发现,这玫瑰红到发紫发黑,是有名的路易十四。
这段时间,他像是开了窍,不仅主动管理公司业务,还照顾起了温小姐的感受,频繁和她见面。
“眠眠,”不远处花垄间的男人直起腰,扬起一张笑脸,“快来搭把手。”
一棵半人高,已经开满密密麻麻粉白小花的桃树被我们抬进坑内,直挺挺立起,不过和这费用昂贵的,恒温恒shi的花房不太搭配。
它应该生长在天地间,春风一吹,簌簌抖落一身尘灰,就像桃花镇的,就像我和阿森种的。
我心疼的是堆了一地的名贵花草,反观周朗,绕着那棵随处可见的桃树转了又转,仿佛是他的珍宝。
“眠眠你说,它以后会不会长得很高?”
我扯下一片叶子,敷衍道:“会的。”
他突然就急了,冲上来拍开我的手:“它会疼的。”
我觉得他有病。
有病到把我的房间全部翻新,做成那间房间的样子,连盛放玫瑰花的玻璃樽都分毫不差。
冲下楼,还没来得及骂,两只被烫得通红的掌心摊开在我面前,锅里煲的是我最爱喝的鸡汤。
给他涂药吧,他又借机撒娇,滚到我怀里,nai狗一样哼哼唧唧:“眠眠我疼,我要你给我呼呼。”
我无可奈何地捉住他的手,才吹了两下,他一抬头,亲上我嘟起的嘴,故意发出“吧唧”一声,然后在我生气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彩色的糖果,献宝一样呈到我面前,两只眼睛眨巴眨巴。
“我把不同颜色的糖全吃了一遍,但都没你甜。”
那天我们的晚餐是一锅烧干的鸡汤和半碗焦黑米饭。
当晚周朗和我躺在一张床上,硬要给我说睡前故事,煞有其事地戴上眼镜,举一本故事书。
先是说灰姑娘,再说美人鱼,边说边打量我的神色,只要我一露出困倦的样子,他就拱上来亲我,亲得我气喘吁吁清醒了以后,他又接着说。
如此反复,我不知道他是想给我说故事,还是想占我便宜。
最后他摘下眼镜,关掉发出暖黄色灯光的夜灯,在沉沉黑夜中和我躺在床上,说了今夜最后一个故事。
“在遥远的古代北欧,爱神商洛凡之妻玫瑰不幸凋亡后,他将她葬在月亮湖底的紫水晶里,开出了玫瑰花,传说是因为玫瑰不忍爱人孤独,灵魂化作花朵陪伴他,”光洁微凉的额头轻蹭我的下巴,他整个人婴孩一样蜷缩在我怀中,“眠眠以后如果我死了,不要把我葬在湖底好不好,我怕黑。”
“那你想葬在哪里,人死了总得有个去处。”
“如果有机会就把我葬在妈妈旁边吧…”梦呓般猛然刹车,有点懊恼,带些试探,像个从来没被爱过的孩子,“不,妈妈不喜欢我,那,可以和你在一起吗?”
我沉默。
“我忘了,你也不喜欢我,”他的声音低下去,似乎快要睡着了,“不过说不定我死的时候,什么都不会留下,毕竟这副身体,早就不是我的了。”
在黑夜的掩饰下,我们抛开龃龉,和平地躺在一起,窗外树影摇曳,沙沙作响,野猫嘶哑鸣叫,让我差点忘了他是个恶魔。
所以第二天他爬上树,把野猫从枝丫间揪下来,说要剥了它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
“臭猫,吵死了,”他拍拍身上的土,右手背上有野猫挠出的伤口,他笑嘻嘻指了指我的臂弯,“那这样我们才是两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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