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篇也可以当独立中篇看。名字换个同音字。]
“…妖族,来求和?”
位于人族与妖族边境的凛山城,刚刚狩猎归来的城主楚霄一边大步流星地向城主府内走,一边将手上几乎被血浸透的小羊皮手套向管家老潘恩的手里一丢。
“是,您带兵出门狩猎的工夫,从妖族王城派来的使者。”
老潘恩个子不高,跟不上楚霄的两条长腿,一路小跑地跟着,一边说一边擦锃亮的额头上的汗。
“…还是老一套,说是春天快要到了,恰是妖族修养生息的时候,妖族保证管好了边境的几个妖城不闹事,也求城主手下留情,尽量高抬贵手。”
楚霄没所谓地点点头,把身上的佩剑交给随从,又抖了抖沾满妖血的披风,也丢到了老潘恩的手中。
“诚意够么?”
“我看还行。”老潘恩立刻回答,“值钱的妖骨妖血带了不少,成色也不比往年差。”
楚霄嗯了一声,漫不经心地说:“那就答应了,一春不去狩猎,也算是规矩了。我也不用见他们,收了礼物,赶出去就是。”
每年春日,妖族的求和贡礼确实是边境城市的规矩。——妖族与人类素来无法共存。妖族力大无穷,武力高超,但妖族的骨架与血ye内脏都是对人类来说极有价值的珍宝。既然价值连城,便总有亡命徒追杀妖族获利。数百年来,便终于形成了如今的局面:妖族在西南一片广廖贫瘠的土地上群聚而居,建立都城。而追杀妖族获利的佣兵和亡命者们,也聚为城镇,成立各色行会,以狩猎妖族、向内陆贩卖妖骨妖尸以及活捉的妖族、半妖,作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而每逢春日,便是妖族的繁衍季节。每到这个时候,妖族便会向边境几个人族城市奉上厚礼,请求暂停狩猎。这也算是几百年来传下来的老规矩了。
“按老规矩,我们留一成,剩下九成给城里的各个行会首脑分下去,反正一春的开支就是这些,每年都是这么回事,你看着办。”楚霄一边向管家吩咐着,一边踏上城主府的台阶,却皱起眉,望向明显灯烛比往日更明亮些的会客厅。“妖族怎么还没走?”
“呃…”老潘恩又抹了抹自己脑门上的汗,“除了妖骨妖血,这次使者还带来了个别的,说是不算在贡品内,就是送城主的一个小礼物,是…是个妖奴。”
楚霄停了脚步,形状锐利的眉目冷冷地蹙到了一起。
“妖奴?我什么时候要过那种脏东西。”
老潘恩脸上露出满满的为难,说道:“我也是这么讲的,说我们凛山城从来只要妖骨,不收妖奴。可那头狼狗看起来脑子犟得厉害,硬说这是妖王下的命令,他不能往回带。我没办法,撵也撵不走,您看…”
楚霄哼了一声,带着一身杀伐无情的血味大步踏进了会客厅。
妖奴,即是受过了调教的半妖。半妖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妖族。无论是在人族还是妖境,半妖的存在价值,都仅仅是货品。
半妖是人类与妖族的混血。许久之前,在人类的城镇中,也曾有过一些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的半妖。毕竟半妖并不似纯血妖族那般有极高的武力,骨与血亦不值钱,除却容貌更加艳丽一些以外,与平常人族也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百年前,却忽然出了一件大事:没人知晓是什么缘故,全部成年的半妖们忽然疯了。
一夕之间,原本以人类身份生活的半妖忽然大半都红了眼瞳,嗜血成狂,再不认识任何亲人,利爪几乎要杀尽身畔一切血rou。一时间,失去神智的疯狂半妖在人族城镇中造下无数血债,枉死的人类数以千计。当时的皇帝几乎要下令屠尽半妖,甚至包括并未失控的未成年半妖在内,一律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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