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小篮子里装了一只小狗崽。小狗漂亮极了,长着一身雪白的毛,毛又软又蓬松,像团棉花。它正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四处望着,似乎有些害怕,小鼻黑头不时的怂一怂。
二老爷走到姜玖面前,说道,“我听说小玖儿一直想要养条狗,就去找了一条来。这条狗的娘是从波斯那边来的,长不大,忒俊,还温顺,送给小玖儿玩吧。”
姜玖一直想要养条狗。但因为旗长上次闯的祸,便没敢给她养。这个时代的狗以土狗和狼狗居多,大多长得大,长相凶。有少数富贵人家有那种小哈巴,但很少,一生了小崽就有人要去,到现在陆漫还没要到一只。
这只小狗比小哈巴狗还漂亮,有些像前世的比熊。此时看到这种狗,让陆漫有了片刻的恍忽。
姜玖喜得热泪盈眶。没想到,她最想要的东西是她最想亲近的爹爹送的。她擦了一把眼泪,哽咽着说道,“玖儿好喜欢,谢谢爹爹。”
二老爷笑起来,说道,“哭什么呀,给,拿着。”说完,还瞥了陆漫一眼。他这么做,是感谢陆漫救了他的展玉。但看到姜玖激动成这样,心里还是有了些柔软。又道,“以后玖儿喜欢什么,就跟爹爹说,要不跟你五哥说也成。我们给你买回来。”
姜玖接过篮子,期期艾艾说道,“谢谢爹爹,狗狗好漂亮,我太高兴了。”
她的样子把众人都逗笑了。
长公主说道,“可怜见儿的,看看把她高兴成什么样了。老二以后要多跟小玖儿亲近亲近,娇嫡嫡的闺女,还不得放在心尖尖上疼啊。”
二老爷笑道,“是,是,听娘的。”说完,还瞥了一眼二夫人。
二夫人也笑道,“是,不管小玖儿还是展魁,有事了就跟二老爷说。”
姜玖把小狗抱出来,来到陆漫的面前说道,“三嫂,它就是玖儿的酥心糖了。”
众人听说这个奇怪的名子,又都笑起来。七爷姜展鹏道,“这狗不像酥心糖,倒是像棉花糖。”
姜玖摇头道,“这名字是我早就想好了的。”
到了冬月二十七那日,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除了二十几本字迹过于潦草的手札,陆漫看完并几乎记住了所有医书和大部分手札。有一个好头脑真不错,别人背几年都背不全的东西,她几个月就搞定了。没想到重活一世,上天给了她这个过目不忘的金手指,或者说让她成为了一个天才。
但陆漫就是把所有的书都背会了大半,哪怕再加上前世所学,也没完全做到知行合一,有些地方还不太懂,或者说模棱两可,必须要在以后的实践中融汇贯通。特别是针刺的功夫,以及对一些不好界定的疑难杂症,必须凭经验,而走不了捷径。
即使这样,陆漫的医术也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医术可与某些御医们比肩。
那些医书和手札里,绝大部分是对妇科的治疗,其它病症也有涉及。何家的确算得上医学世家,在妇科方面见解独到,许多前世不好治的疑难杂症,都有治疗记录。
不过那部《慎疾集》就有些不敢恭维了,里面许多知识在科技发达的现代也没被人发现,几种药草或虫子混合在一起制成一种药,就能出现那样的效果。这本书的确不能外传,否则害人不浅。
而孙洼就是一位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医学天才。《回春杂记》里,不光有植物人的治疗方案,还有其它几种在现代社会也不能根治的疾病的治疗方案。只是药物太难寻,许多药名陆漫根本不知道,问了付御医和秦老师傅,他们也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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