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巧合捡回家的,你信吗?”
初华侧过头, 眼神怀疑。
看着这颗圆圆的毛脑袋转过来盯着自己, 雪白的小脑袋上还有一双澄澈的金色眼睛, 露出了猛禽的审视。
招宝还是没忍住,上手轻轻摸了一下, “因为我的体质比较特殊,出门很容易就捡到东西,从一开始, 一出门就很容易拣到受伤的灵兽,我就把它们捡回家养伤,等养好了伤之后,都是桥归桥、路归路,若是有想报答的,我就会请他们留一点毛下来。”
“……嗯?”这和初华想象的恐怖故事不太一样啊。
想了想,招宝坦诚交待道:“但后来,我发现我一出门遇到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多了,多得有点不对劲,后来就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妖族中纷传——我这里生活环境太好,毛多的妖兽就都掐好时间,轮流过来碰瓷,都说被我捡回去养一下,至少能省下几百上千年的修炼。”
想起那些年自己当零嘴嗑掉的各种增加修为的灵药,招宝不要钱似的装了一整个大糖盒,任他随便挥霍。初华竟然觉得,这动机听起来很是合情合理,让鸟理解。
“自从知道这件事后,我就尽量不出门了。”招宝郁闷道,“实在想撸毛……我就回家摸摸收集的毛,你还是我第一个想带回家的活着的毛绒绒。”
初华眼神复杂。
若不是他对招宝的品行已经有所了解,光听这段对话,他简直怀疑这是什么特殊癖好人士的恐怖玩法。
初华犹豫的开口:“所以你家里……有着一堆毛绒玩具吗?”
“没有毛绒玩具,就是毛。剪断后理好,一撮撮放在盒子里的。”
总之,这番对答令猛禽感到了初步的满意。
初华为了保险起见,发出了最后的追问:“那你也没有什么要用毛绒绒做枕头、做被子的需求吗?”
招宝眼神飘忽了一下,想到了自己卧室里的枕头,但表面上还是撑住了这场面试:“……没有,必须没有,你且放心。”
但今晚最满意的,还是他愿意听初华唱歌这件事。
招宝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晚上事情的起末,试探到了让雪球感到兴奋的那个点:“你唱的歌很好听,能再唱几首么?”
对于这个提到他心坎的要求,那初华可太愿意了。
这么多年,他头一次碰到有人主动要求听他唱歌,这简直具有里程碑的跨时代意义,初华居然感到了一点紧张,清清喉咙,认认真真的又唱了两首歌。
招宝不吝于给出最高的赞赏,还很似模似样的点评了几句:“这个转音非常婉转。”
“这段过度的处理情绪很到位,虽然你现在只能唱咕嘎咯叽叽叽……但等你能说人类的话后,唱歌一定会很好听。”
招宝以前曾经为了养鸟练过乐器,给出了意见还不是瞎捧臭脚,这让这一顿彩虹屁听起来更加真心实意,令鸟感动不已。
初华唱完了得到了表扬,万分得意的扬起了自己毛茸茸的小胸脯,觉得有点晃眼。
不只是他雪白的毛在反光。
天都黑了,这哪儿来的正午太阳,还是最刺眼的那种?
初华眯着眼睛找了一下,发现这晃瞎人眼的光芒居然来自于招宝,不得不提醒了一下:“你身上金光都兜不住了,大哥你快收一下,免得遭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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