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件红衣。但是被血给打了个通透,风干后自然就成了黑色。而楚秀身上那股浓浓的腥臭味就是从这件衣服上散发出来的。
“楚公子,你……!”三昱紧张道。
“多谢公子关心,不过我没事,这不是我的血。”如果这是他的血,那看这出血量怕是也活不下去了。而他不洗不换此衣的原因,也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味道。
所以,从各个方面来说,他真的是度日如年。
孙正并不好奇楚秀的衣服如何,他直接问道:
“所以,你想说什么?”
谈到正事,楚秀立刻变得肃穆非常。
“还请仙家带我离开鬼域。大恩大德,他日楚某必当报答!”
楚秀态度恭敬谦卑,此情此景此番境遇,让人很难拒绝。
果然,三昱虽面有难色,可还是答应了楚秀的请求。毕竟要带一个凡人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这次还好他带够了地符。
可孙正却断然拒绝了。
“虽然我想救你,但风险太大,恕我无能为力。”
三昱和少芳显然没有料到孙正会拒绝,因为此事对他而言,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楚秀虽免不了失望,但却是意料之中。他知道他们此行必有风险,多一个包袱就多要了一份性命,若是换作他,恐怕也不会轻易答应。楚秀理解他的做法。
少芳却理解不了。
“孙大哥,你是我们的‘朝天子’,怎么能就这么置人命于不顾?”
孙正不看他们俩,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直盯着楚秀,话却是对着那两人说的。
“正因为我是,所以我要保证任务能够完成,人必须要活着,不能出一点差池。其他人如何这便是我担保不了的了。懂?”
说完,三昱和少芳还是老样子闭口不言了,只是脸色不是很好看。
楚秀并不想强迫别人带自己走,船到桥头自然直,他自会寻到出去的办法。只是眼下可别叫人家生了间隙才好。
“是楚某欠缺考虑,三位不必觉得勉强。”
孙正点头,算是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复。未等他话,抬脚就离开了这间小屋。
见孙正离去,少芳像是憋了好大一口闷气,深吸了好几口低声喝道:
“他们上陵算什么东西!不就是出了个朝天子吗?谁还没有!以前傅师兄在的时候也没……”
“你闭嘴!!”
这一次,三昱的脸色可谓是很难看了。仙家人人都知道,太华的那个“朝天子”,可是个大忌!几乎没人敢随意提起,更别说在太华内部谈论。因为每提起一次,就仿佛像是一根毒刺,狠狠地在太华的千年根基上扎下。虽太华已失其子,但其威名犹在,没人想去碰这个霉头。
说起何为“朝天子”,字面释义为“与天|朝齐”。简单点来说是一个尊贵的身份,复杂点是整个宗门的希望。
要知道,飞升成仙,修炼机缘缺一不可。有的人就算拼了命熬了一辈子,也等不到天雷。
可“朝天子”不同。他们生下来就是上天的宠儿,生来就是成仙的命。所以,但凡一个宗门出现了“朝天子”,必是重点扶持的对象,也会是整个修真界敬仰关注的人物。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很不巧,数百年前,太华就出了一名朝天子,名为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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