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不是。
他聪明, 睿智, 一点就透;对政事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亦有过人的天赋。
他是天生的统治者。
他还是圣人血脉。
恰恰就在前一刻,魏禹知道了这个大秘密。
他不能毁了他,不能毁了大业的未来。
如今大业立国不足五十年,边疆未稳,百废待兴,正需要这样一位有胆识、又不乏谋略与仁爱的进取明君。
魏禹毫不怀疑,假以时日,李玺会比他的祖父,会比他的父亲做得更好。大业在他的统治下,终将迈入盛世。
骄傲吗?
自然是骄傲的。
喜悦吗?
并没有。
至少,从个人情感出发,他没有一丁点喜悦。相反,觉得悲哀。
上天总是给他开这样的玩笑,每每在想要的东西触手可及的时候,给他安排一条最难的路。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李玺是个长不大的小米虫,只需要他宠着,护着就好。
而现在,即使他想宠着护着,把他的好藏起来,圣人也不会允许。
能做的唯有暂时妥协,慢慢积蓄力量,直到可以自己掌控命运的那一天。
到那时,只要小金虫虫心里还有他,只要他还肯要他,哪怕做佞臣,做娈宠,哪怕遭人唾骂,哪怕在青史上留下恶名,他都无惧。
只要能护他一世,伴他一世。
为了那一日,此刻必须隐忍——“隐忍”一词对他来说还真不陌生。
只是委屈了他的小金虫。
“小宝……”
“别叫我小宝,你刚刚叫了我两声,后面都不是我喜欢的话。”李玺气闷道。
魏禹好脾气地拍拍他的背,改口道:“虫虫,你有想要的东西吗?特别特别想要的。”
“如果你是东西的话,我现在就想要。”李玺恶劣地打了个机锋。
魏禹勾了勾唇,语气缓慢而温柔:“还有吗?”
李玺被安抚到了,变得认真了些,“想让祖母健健康康,让母亲开心一些,永远没人敢欺负姐姐们,还有的话,就是希望圣人别那么累!”
“那你觉得,你现在能做到吗?”
“当然能,必须能。”小福王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魏禹轻叹一声,说:“你不是问我,圣人为何在休沐日把我叫去太极殿吗?”
“是啊,为啥?”
“圣人想把我派去黔州,接替崔州牧。”
李玺嗖地一下挣开他的怀抱,炸毛了,“这怎么行?黔州那么远,我想你了怎么办?”
“所以你看,我们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对方,甚至连把喜欢的人长长久久地留在身边都做不到。”
“可以的,我现在就去跟圣人说,不许他把你赶那么远。”李玺站起来就要走。
“圣人之所以把我赶那么远,就是因为他发现我对你用情至深。”
李玺突然顿住,一点点扭过头,澄净的眸子里盛满期待,“什么情?什么深?”
“我心仪虫虫。”
“比虫虫动心更早。”
“比虫虫的‘心仪’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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