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慕阳果真不敢动了,连呼吸都放得很轻。
他只觉得那人的手异常温暖,在他发间来回穿梭,动作轻柔得近似抚摸。缭绕在身侧的也不知是花香还是温初月的体香,丝丝缕缕,似有还无,让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少年人心头忽然涌上一股难以名状的躁动,那是一种他未曾体味过的陌生情绪,很模糊,连他自己也看不真切,不知这份躁动缘何而来又要往何处去。他缓缓闭上眼,只觉得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绪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暖春午后异常聒噪,聒噪得都快叫他听不清温初月的呼吸。
“今年多大了?”
温初月的声音倏然在耳畔响起,阮慕阳才睁开了眼,缓缓答道:“我不记得了。”见温初月神色似有些黯淡,停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前年庙里来过一个摸骨先生,说我有十三了,算来今年该有十五了。”
“十五啊,怎么十五了还长得像棵小豆芽?”不等阮慕阳答话,温初月就自己接上话头:“一准是没吃饱饭的缘故,回头让小梅给你多加点rou——那摸骨先生还说什么了?就我所知,摸骨可不只是看年龄的。”温初月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狭长的凤眼又亮了起来,上半身不自觉地压低了一些,阮慕阳觉得自己几乎要靠上他的肩膀了。
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从咫尺之处传来,带有一种别样的蛊惑味道,阮慕阳几乎本能地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他说我天庭饱满玉枕骨高正,本是富贵命,只可惜桡骨孤尖掌骨霸道,富贵一时,最终还是个凉薄孤苦命。”
温初月嗤笑一声,道:“你就这么信那摸骨先生的话?过了两年还一字不落地记着。”
阮慕阳一时哑然,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把一个没着没调的摸骨先生的话记了两年,许是真像他说的,信了自己是个凉薄孤苦命。
温初月放下手中的工具,兴致勃勃道:“来,小十七,把你那霸道的掌骨给我看看。”说完,也不等他同意,捞起他的手臂,拉过他的手放在掌心,兀自研究起来。
那是一双细如枯枝的手,裹着一层干巴巴的蜡黄皮肤,和任何一个街边乞讨的叫花子别无二致——除了手指生得很长。温初月拿自己的手比了比,两人的手指竟然差不多长。
温初月把那只手来来回回捏了好几遍之后,还不肯作罢,又把掌心掰向自己这边,细细看起了掌纹。他把脸凑得极近,呼出的气息若有若无地拂过少年纤细的手腕。
片刻后,在阮慕阳被这个别扭的姿势折腾得手臂都快麻了的时候,温初月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的手,一言不发地拿起工具继续倒腾阮慕阳的头发。
阮慕阳半个身子靠在他小腿上,头几乎要枕在他大腿上,只要一抬眼,视线就能和他对上,于是温初月就看到阮慕阳微微一抬眼,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之后,又很快垂下眼去,好似在问:“你看出什么来了?”
“多少还是有些好奇心的,只是习惯于压抑了。”温初月在心中评价道。
温初月动作流畅地修掉一缕头发,晃了晃脑袋,一脸高深莫测地说:“还知道把指甲剪了,不错。这衣袖有点长了,明天让人给你送几套新的来。”
阮慕阳便知道关于他那掌骨确实没什么好话,恭恭敬敬地回道:“谢主人,不过少年人长得很快,这衣服兴许过个小半年就合身了,可不必这么破费的。”
温初月伸手在他头上轻轻敲了一把,假嗔道:“臭小子,把你主人想成什么了?连几套衣服都买不起吗?”
阮慕阳的目光扫过掉了漆的门柱,摇摇欲坠的围墙,少了半截的窗柩,荒草丛生的庭院,而后语气平淡地说:“主人虽说是温家四公子,依旧有许多事都身不由己吧,大可不必为我费心。”
“哦?我几时说过我是温家四公子?”温初月的声音极其清朗,有时会故意放得很柔,几乎有一种轻佻的感觉,可这一句的语气倏然冷了下来,便有了几分森然的味道。他支起手肘托着下巴,半眯着眼,慢悠悠说道:“世人都知道渝州温家有三位公子,何来温四公子?”
在江南六城随便拎一个有鼻子有眼,脑子没病嘴巴能言的路人,都知道温乾温老爷家,乃是渝州城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温老爷的小妹还是当今颇受宠爱的妍妃,温家算是正经八百的皇亲国戚。除此以外,温家出产的织品当属江南一流,名下的“婉云良织”乃是皇家御用品牌,宫廷之中但凡跟织布有关的东西都是出自温家之手,皇上的龙袍也不例外,多少名门贵胄一掷千金,只为早日得到一件绣了“婉云”的衣裳。
温家家业虽大,温老爷本人却不为名声所累,待人亲近和善,重情重义,和亡妻婉云的事迹更是被传为佳话,在江南百姓之中颇有口碑。温家三位公子亦是人中龙凤,大公子温烨子承父业,算是婉云良织半个当家,二公子温骁早年从了军,现已是镇南大将军手下的一员大将,三公子温栎高中状元,如今是太子府谋士——但,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温家还有四公子。
温初月的眼睛生得狭长,眼尾上挑,被眼尾的泪痣一衬,几乎带了一点媚态,可他半眯着眼时,目光深沉下来,便连那泪痣也染上了几分危险意味,就像一只窥视着猎物的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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