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看了那么多次,我还是有点被吓到。”安看着他曾经的爱人。
修看着他,他正坐在椅子上,那杯不知道含着什么东西的酒倒在地毯上,披风已经扯掉了,而在他的背后……
安看了看修背后的触手,蓝色的,可怖的,起码有几百根的触手,原本漂亮又不可一世的脸长满了鳞片,嘴巴几乎咧到了耳朵,这位手握重权的漂亮宠臣看起来很像故事里说的海里生物。
好吧,这下他找到了为什么修看起来和20岁一样的原因了。
安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他想嘲笑,想讥讽,可他最终什么都没说,而修开口了。
“你看够了我这种丑陋的样子了吧?”修说,那些触手却抓住了安的脚踝,“滚出去。”
安看了看修那张牙舞爪的触手,又看了看修的裤子……那里鼓起了一大堆,哦。
“你还是没改掉一边看公文一边喝酒的习惯,但看都不看就直接喝?认真地?”
“我求求你闭嘴。”修没好气地说,安踢了踢脚踝处的触手,没法挣脱,“现在,出去,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哈?我可不想你这个怪……怪人一起。”安听着这位前夫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果然,当初和你离婚是我最正确的选择。”
“那你赶快滚。”
“你的触手抓着我的脚踝,否则我早走了。”安少有地伶牙俐齿,他的手握着门把手,“走得越远越好,最好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但那不可能忘记的。
那些夏日,那些亲吻,薄荷和威士忌的味道,那场婚礼,他们都不可能忘记。
安和修在彼此的身上花了大半辈子:他们17岁那年相恋,20岁那年修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娶了安,生下了三个孩子,44岁那年他们离婚,45岁这年,安站在这里。
修脑袋很昏,他硬得很厉害,那些触手也焦躁地动来动去,他们都需要抚慰,而安毫不留情地说着,说着他的小心眼,他的大男子主义。
可安没有离开。
说实话,他们的分开简直称得上是一场闹剧:他们结婚20多年了,可修仍然讨厌安的得过且过和散漫性格,好脾气得让他发怒,安不理解修的控制欲和占有欲,和一些女孩子跳跳舞有什么不可以,反正一个双性人又不能对女人做什么,他都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了,还能跑了不成。
他们偶尔因为这种事情吵架,但只是偶尔,他们总会原谅彼此。
除了那次。
安经常反思,是不是那次他确实做得太过分了?和一位淑女跳舞并且亲吻她的脸颊好像确实不太妥当,修也会反思,是不是当时的他太过患得患失且过于神经质,但他们都回不到之前,当他们反应过来时,安已经摘下了那象征家族主母的戒指,直接扔了出去。
离婚协议书上安的签名划破了纸,安什么都没要,离开了家,离开了王都,去乡下的自己的领地里去了。
这是一年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思念和情欲在修的心里发酵,他的理智溃散,想着该如何进入安的两个洞,安看了他半天,最后松开了手。
“滚开。”修捂住了脸,不想让自己的爱人看到自己的丑陋模样,“不然我撕碎你的喉咙。”
安挑眉,直接走近了修。
“就你这样?究竟是谁撕碎谁的喉咙?”安尽量温柔地说,“你他妈忘了我当初怎么打败那头三头犬的?”
修当然记得,那时安还没嫁给他,作为一个双性人,他过分强壮了,他长得非常英俊,风流倜傥,黑色披风飞扬,穿着骑士装,他的面前是那头暴走的三头犬,那三头犬遮天蔽日,红色眼睛冒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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