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非羽羞耻地捂住脸。
只恨自己没有早来一分钟!
我喜欢你就得了,还我真的很喜欢你
原主这告白词实在是教她酸倒了牙,救命啊!
再想到自己刚刚朝简长天摔过去,这狗男人理都不带理的,冷血无情地任她摔了个狗啃泥,还嘲笑她是拙劣的把戏
实话实说,是挺拙劣的!
拙劣的告白词,还有拙劣的投怀送抱,谁也别说谁了!
不对,自己可是真的头昏脚软站不稳,三分假七分真的好吗?
春非羽委屈巴巴地坐在地上,鸦青色的长睫密密地搭拢下来。
眸里水光潋滟地都快哭出来了,可怜兮兮地吹了吹膝盖处微微破皮的伤口,吃痛地嘶了一口气。
虽是不值一提的伤口,可原主同前世一样也是娇生惯养的豪门大小姐,早年丧母,父亲将她这个独女视为掌上明珠,从小到大少有磕磕碰碰的
她正要站起来,突觉眼前又是一黑。
险些又要摔倒,幸亏有人跑过来将她扶住,声音温软动人:这位同学,你没事吧?要我送你去医务室好吗?
春非羽心中警铃大作,不会是
她抬头一看,果不其然就是她以为的白清禾。
忍着前辈子的杀身之仇,春非羽报以礼貌而又不失尴尬的微笑:没事,谢谢你啊。
不愧是惯爱做好人好事的女主角,做好事还做到她头上来了,想必刚刚她被简长天拒绝那一幕一定被她看到了吧
犹记得前世她开车撞过来的时候,那一张脸因为满满的戾气而变得狰狞扭曲,可此刻的白清禾一身校服,小脸清秀可人,眸光温柔似水,还满怀关切
这是不是就叫出师未捷身先死。
先是对男主角求爱被拒,再被女主角看个正着,司命老头真真写得个好剧情,撒的一手好狗血啊
在脑中涌现的记忆里,原主也是认识白清禾的。
上个月在原主的成人礼派对上,她对有一面之缘的简长天一见钟情,念念不忘,求着父亲搬家搬到简长天所住的别墅区,还特意转学到他所在的学校来。
做了邻居,又做了同学,那可不就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原主打得一手好算盘,可这计划赶不上变化,前两天,她坐着自家豪车从新家出来。
叫司机叔叔特意绕路,从简长天家门口经过,隔着车窗,果然远远瞧见简长天从他家别墅出来。
可他后面,却紧跟着一个亦步亦趋的清秀女孩。
简长天帮她拿书包,给她递牛nai,最后还陪她一起坐公交车去学校,两个人别提多亲密了
原主是查过简长天的,知道他只有一个亲弟弟。
她当时就不高兴了,心里还得安慰自己,这女孩子一定是简长天的表妹,表哥和表妹这么亲密有什么的
等原主来到学校。
特意关注了这个女孩子。
打听了她是隔壁九班的白清禾。
为人活泼,性格开朗,乐观向上。
虽然成绩不太理想,可人缘却是出奇的好。
学校里还有暗搓搓的谣言流出,白清禾和高冷学神兼校草简长天走的很近,疑似学神的的地下女朋友。
毕竟学神一向高不可攀,眼里只有学习,却对白清禾青眼有加,据知情者称,还曾经亲眼目睹他给白清禾送午饭
眼见为实在前,蜚短流长在后。
白富美春大小姐也是心高气傲,当时就气红了眼。
她从小眼高于顶。
简长天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
为什么,为什么简长天会喜欢那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
看相貌,看家世,甚至学习成绩,自己都比那个姓白的女孩子优秀多了,一定是她没有告白,她告白的话就没有那个女孩子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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