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蛰历届女友都是大美女,而洛意连美女这俩字的边儿都沾不上。
她的五官寡淡,瞳色很浅,眼距较宽,显得疏离而淡漠。如果是模特,还能蹭个高级脸的叫法,问题是她的个子也不高,说破天了,不过是一盘清秀白净、平平无奇的小葱拌豆腐。
但是那双谈不上灵动狡黠的猫眼,死死盯着你时,你就会忍不住陷入她强烈的气场中。
她仿佛有能力把一切解构掉,再用她的话语、表情、眼神,重新构造出她周身奇特的力场,如宗教般的氛围能把人牢牢拽进去。
做摇滚歌手,多少需要点儿人格魅力,这也是许蛰当初在酒馆一眼就看中洛意的原因。
两个月前,乐队之前读大四的女主唱去考研了,许蛰必须在短时间内物色一位新的女主唱。
许蛰虽然是浪迹清场多年的花花公子,但在工作方面也是努力又较真。乐队成员都说他不像是个搞乐队的,更像是拖家带口跑业务的基金经理。
Mmolly乐队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从最开始在购物广场免费表演,各个校园音乐节乱窜刷脸,发朋友圈求人来听到今年终于混出点儿名堂,他可Cao碎了心。
鼓手叫花花,是个右胳膊纹着大花臂的大飒蜜,一手鼓敲得极其风sao,嘴损得更是想让人把她鼓槌给撅了。
花花点了根烟,说:让许蛰去唱吧,这样贝斯手也能有事可做。我们乐队算不算是帮贝斯手定向就职第一人,不能各个都像凤凰传奇的曾毅一样闲着。
华思瑶你要是不想混了,现在就可以走。
花花:玩个梗而已,许老板我错了
但她也清楚,他们乐队的风格需要的是一位气场强大的女主唱。
花花同样是乐队元老,为了乐队也可以说是肝脑涂地愿意奉献一切,大二时大好的公费交换生机会放弃了,硬是要为前途一片渺茫的Mmolly筚路蓝缕。
她也倒是能镇得住场子,但奈何她有一副被自己抽垮了的破烟嗓子,让她对着麦克风飙高音,杀伤力堪比在屠宰场旁放个大喇叭。
许蛰不在乎新来的女主唱音准不准,用他的话说,摇滚最重要的是范儿正。
所以当他陪着前女友去酒馆约会时,看到临时被拉上台唱歌的服务员洛意,那蔑视群雄、睥睨苍生的人渣样儿,就知道她天生属于舞台。
在乐队成员面前,洛意的话并不多,大家都听说她在学校也是个没几个朋友的边缘人。
所以最开始,大家只把她当成是一个在台下蔫儿巴,却在台上光芒四射的奇怪中学生
后来许蛰想明白了,正是因为洛意不屑于跟大部分人说话,所以在她愿意跟你讲点儿什么体己话的时候,你更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偏爱。
仿佛自己是被她选中的人,会有种说出来很羞耻的窃喜感。
当洛意在未来无数次伤害他,他对她彻底心灰意冷时,曾接到过她深夜打来的一通电话。
他本来也在失眠,所以并没有被吵醒。但他看到来电显示时,整个人便木在那里任铃声嘶鸣。
可是无人应许的铃声还是固执地响了四次,一共3分28秒。
在第3分29秒,他用冰冷的语气问:你有事吗?
啊,你终于接了你可以听到吗?等我弯腰把听筒贴在海浪边再不能低了,要进水了哈哈。这我们最常去的那个海滩,是不是很响?
你到底想干什么?
想让你听一下夜晚海浪的声音啊。
和白天的有区别吗?
她想了想,笑着说:应该是没有吧。但是夜晚的海让我有点害怕,我又知道它其实不会伤害我,所以感觉特别幸福
能半夜干出这种缺德事,除了老式琼瑶剧的作Jing女主之外再没谁了。
而且人家琼瑶剧女主至少是对着普罗旺斯的花田才一脸春chao、大喊大叫的,还算有点儿清新浪漫的小资情调。
而他除了闹鬼一样的涛声什么也听不到对了,还有洛意嘿嘿的痴笑声。
真不知道她要搞什么。
你喝醉了吗,洛意?
嗯,我是真的觉得特别好听,才想分享给你的。现在好像是我这半年来最快乐的一小时。
因为了解她,他又确信无疑她此刻的心情是真实的。
只想传递给他。
她连道歉都没有说,只是冲着他发了顿没由来的野疯,他又觉得一切仿佛都可以原谅了。
他没睡,抽了一晚上的烟,直到天光熹微,用冷水冲了把脸,才发了两条消息,一条是给她,提出分手;一条是给花花,说要不我们乐队就散了吧。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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