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千橘老家是南城, 水乡之地,人杰物灵。这几年发展极为迅速,跟上了网络营销的套路, 打造成了知名网红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外地人来游玩,只为一睹南城专属的特色。
其实作为本地人, 林千橘是真没觉得老家有哪里好玩的,景点也就那么几个, 两三天就能走完,大部分还是后天建造的人为景点, 哪个城市都有, 着实没什么意思。
但仔细想想,好像每个人对自己家乡都是这感想……嗐。
傅越宁严格来说, 和她并不是一个地方的人。
傅家原本是在浙城, 只是后来家衰败了,又遇上早年发水灾,一家子才搬去来了南城。如果按照出生地来说, 傅越宁还是浙城人。
他和老爷子吵架, 用的还是浙城话呢。
当然,他南城话也不差,就像现在, 他正用着熟练的南城话和一个坐在自家门口的老太太询问,几年前在这街头卖凉皮的老爷子还在不在。
林千橘捏着一根盐水冰棒,一边咬着碎冰,一边等他。
回老家很快, 高铁也不过三四个小时候,两人上午就到了, 下了高铁就直接拎着箱子回去以前住的老屋,老屋邻居都换了一波人,也没人认识他们两人,免了互相招呼。
可老屋太久没住过人,屋里没有人气,又都是灰尘,大好的假期时光,总不能花在打扫屋子上。所以两人果断拎着箱子,去隔壁街找了一家酒店。
在酒店就省事多了,原本预计去逛超市买些生活用品也免了,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换了休闲的衣服,两人就携手一起出来回味童年了。
傅越宁拿着墨镜,穿着一件蓝白休闲的绵T,黑色字母短裤,双手插兜的时候,青春洋溢到谁也看不出他已经年近三十。
林千橘出门时候本来想画一个美丽的御姐红唇妆,为此还翻出了一件吊带小黑裙,看到傅越宁换了休闲装后这一脸小嫩的,果断放下手上的口红,给自己扎了一个花苞小丸子,拿起了另外一只晶莹的橘色唇膏。
泡泡袖,牛仔裤,配上平底小凉鞋。
哼,谁还不是个清新小可爱了。
这会两人正在一条老家附近的小巷中,穿过这条巷子,就是两人的高中学校,以前,这条巷子是美食街,在学生上下学时挤满了各种小摊,现在隔壁街道修了整条明亮热闹的步行街,这边也就萧条了起来了。
虽然萧条了,但依然有些住在这巷子里的老人,家门口摆着着一如既往的摊子,有些牌子上还手写着什么十年老年,百年味道。
林千橘咬着冰棒,指着一家臭豆腐店,小声的和傅越宁咬耳朵,好笑道:“我记得这家店,还是我们高二时候开的。”
傅越宁看了一眼,这家店的牌子上也挂着一个十年经典味道,笑了一声,玩笑道:“你还找我借钱买过。”
林千橘哈哈笑道:“这你都记得,我怎么不记得。”
傅越宁瞥了她一眼,“因为我胡扯的。”
林千橘:“……你故意的!”
傅越宁眼里带上笑意,道:“我们高中关系不好,面对面都不怎么说话,我随口一说,你就相信了?”
林千橘有些生气的咬了咬嘴里的冰,回忆道:“因为我那时候确实经常借钱买零食吃嘛……”她读书时候就喜欢这些垃圾食品,但吃多了又会被骂。所以经常把零花钱放在家里,不带在身上,本来以为不带钱,吃不上就好了。
但人想吃,就是止不住,借钱也要吃。
林千橘也也有点乐了,自我吐槽道:“我那时候怎么那么馋啊。”
傅越宁挑眉,不客气的道:“其实你现在也没好多少。”
明明公司有食堂,但就是喜欢点外卖,兴致来了还把小吃当正餐,和以前比起来,大约也就是更在意身材了,每次吃完就一脸罪过的约私教来家里。
“年轻的时候不吃,等六七十岁了没牙了,想吃都吃不了。”林千橘头头是道:“可不是人人老了以后都像老爷子身体素质那么好的。”
在这种歪理上,傅越宁是向来争不过的,他一脸你说的都对表情,提醒道:“凉皮还吃不吃?”
“吃!”
两人找到了记忆中藏在深处巷的凉皮,以前做凉皮是个头发花白的老爷子,现在做凉皮的,是个中年男人,腿脚有些跛,似乎是老爷子的儿子。
傅越宁和林千橘都默契的没有问老爷子去哪了,只是点了一碗凉皮,坐在门口的小摊上。
“你们是一中的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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