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路Ⅱ蜜月(网络版) - 分卷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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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可南在新闻上知晓手法时,不由惊叹:这觉悟,不容易啊!

    他问琼安娜:“哪来的灵感?”

    琼安娜:“漫画看的,吐了好几次才成功,至少三天不吃东西,要完全空腹。”

    乔可南竖拇指:“你行!”

    琼安娜:“……”

    这律师,妙妙的啊。

    现行犯,凶器、人证俱在,还全是警务相关人员,丝毫没疑义。法官看完资料,向被告询问身分,并且告知琼安娜她拥有的各项权力,其中一项是:“你可以保持沉默,无须违背自己意思而陈述。”

    这俗称米兰达警告,一般在电视电影的台词是:“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可在台湾,这句话成了“我们不逼供喔,你讲的全是你自己想讲的喔~啾咪^.<”,总归仍会要求被告或其律师陈述,当然可以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然后就在悄悄中判刑定罪。

    尤其罪证确凿下,检察官可当庭声请羁押,并且视被告为无悔意,反而会求处重刑。

    所以……电视电影,看看就好,现实中也没人拿沙漠之鹰在杀人。

    琼安娜坐在那里,她很细瘦,外人百看都是荏弱的普通女子,却不若一般作jian犯科的凶恶犯人,在法庭严肃的威压下不自觉弓起背,相反地,她身姿挺直,目光淡然,看著前方──或说,在看更遥远的地方。“告诉法官,我认罪。”

    书记官快速敲打,法官问乔可南:“诉讼代理人答辩意旨为何?”

    老台词,乔可南站起来:“我们承认有罪,但被告并非无故杀人,其情可悯。她丈夫死状惨烈,众所皆知,可她依然试图原谅,也做了不少努力,相信在场证人有目共睹。一个原始目的为报复的人是做不到那样程度的,望法官能裁量刑度。无期太重了,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其实,以琼安娜的罪况,在台湾基本判不了死,了不起一审无期,二审有期,一路减到三审定谳,猪脚面线,算下来应当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一心求死,反而不科学,亦不符合人之常情。

    所以,乔可南在看守所劝她:“想一下,你还有女儿,还有父母。”

    琼安娜不语,早在她决定动手那一刻,她就安排好一切,把女儿送养是为了不令她背负母亲为杀人犯的Yin影,彻底与她断绝反而是好事。至于父母……她不孝,只能说抱歉。

    乔可南:“你看过日记了吗?”

    琼安娜:“……嗯。”

    不过十岁的孩子,用她天真的笔触写:“如果我做个乖孩子,妈妈会不会来接我回家?

    “没关系,妈妈说她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不能陪在我身边,我会一个人加油,妈妈你也要好好加油,妈妈我爱你……”

    翻著孩子的日记,琼安娜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选择有多错误、多自私。

    琼安娜:“可是我没办法……我老公的死状日日夜夜在我脑中盘旋,我看不清他的脸;而他是见过我老公生前最后一面的人,为什么他可以忘记?律师,我用了好大力气才划破他血脉,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我的丈夫死于他手,一报还一报……我是复仇女神。”

    乔可南想到阿嘉莎?克莉丝蒂的经典──她笔下两大侦探之一的玛波小姐,为了揭穿真相演了一出戏,对著凶手,大喊:“我是复仇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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