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贯注意的瞧紧李玛的眼神,一字一句吐出:“那人是八中初三二班学生,名叫——夏浏。”
李玛的脸色瞬的变了,转过头去,非常冷淡的说:“不认识。”
阿贯追问:“真的不认识?!”
李玛不再理睬他。
阿贯也不失意,反而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静静的坐着,等待把头发理好。我看着阿贯理好的发型,脑海里不禁出现一副幻景,一部除草机“嗖”的一声,闪电般从草坪上掠过,留下一道深深的、凹显着的痕迹,如天降神来之笔,我忍俊不禁。估计是理发大姐存心理解错误,把“剪前剪后一样长”弄成“前后剪成一样长”,也就是说,阿贯头的中间部分,从前至后都一样长,而两边则分毫未动,说不出像个啥玩意,简单两个字——可笑。
阿贯倒没管那么多,拉着我往他家里赶,说没问出什么不要紧,他有另一个重大发现。我好奇他的发现到底是什么,竟可以连可笑的发型都顾不上,莫不是神经了?应该不会。为知道究竟,我同阿贯一起火急火燎的赶到了他家。
阿贯家挺大,就是太乱,东一本杂志,西一份报子,沙发、床脚、柜子边冒出一些袜子和内裤,空气中还充实着一股怪味,安排给狗住,狗都不愿意。这也怪不了阿贯,他父母长年不在家,他又基本住校里,家中自然没人收拾,且他年龄又尚小,给他娶个媳妇照顾下生活吧,看他那副见到美女时的德行,他肯定是很乐意,可法律不允许,就算打法律的擦边球,只悄悄同居而不去领证,也很难找到肯收拾烂摊子的女生,毕竟时代不同了,现在的女生能够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但让把家务也做到一样漂亮就难了。
我看不过去,顺手把沙发上的报子杂志收放到茶几下面,阿贯还不愿意了,说:“你先别动那些东西,先跟我进卧室。”
我盯了盯阿贯那双天生就有些贼的眼睛,警惕的问:“你想干什么?!”
他摆摆手,说:“我不吃你,让你帮忙找东西。”
我坐着纹丝不动,说:“这是你家,你找就可以了,让我找也是白费工夫,我又没有当贼的潜质。”
他转过身子,笔直的站着,用力的瞅着我。他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仿佛四周的空气都一下子冷却下来,慢慢凝固,渐渐死静,能听到微促的呼吸声,心脏有节奏的跳动声,以及他给我逼迫过来的不满声息,一点点僵持对抗。
我败下阵来,垂头丧气,说:“好,我找,你说找什么?”
他终于又挂上一贯的笑容,说:“一封信。”
我走到他身边,摆出丈二和尚的表情,问:“信?什么信?”
“你还记得当初我在天台和吴丽丽说的那些话吧。”
“不记得。”我说。打死我都不能承认记得,就像电影里演,通常一个人承认记得某人的秘密下场都很悲惨。
“那天我讲的那个故事基本都是真的,力哥死前的确叫我帮他找一个脖子后面有颗红痣的女生,还让我交一封信给那个女生。”
我灵光一闪,惊讶道:“你找到了!不会是李玛吧?!”
“不错,就是她,理发时,我清清楚楚看见她脖子后面有颗红痣。”
“那你干嘛不把李玛叫来,直接把信给她,说不定她一高兴,我们问什么,她都告诉我们。”我问。
他面露难色,带上一点尴尬,说:“当初,我按力哥的描述,在八中找了很久,始终找不到,日子久了,这事也就淡忘了,现在,信放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
我再次扫视了一遍四下的环境,杂乱不堪,他忘记信放何处点都不奇怪,被耗子拖走了都有可能。
我扎起膀子,一脸决绝与坚毅,同阿贯一起从卧室开始行动,和满屋的杂物废料展开激烈的战斗,始终坚持“三光”政策——垃圾扔光、杂物清光、家具挪光。过程中,我见到几张他老爸的照片,他老爸竟是朗老师的大侄子——当初在给朗老师收拾遗物时让我特反感的万贵。
我俩汗流浃背的忙活了三小时,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搬开沙发的刹那,阳光照射过去,一只老鼠落荒而逃,那封苦命的信总算得以重见天日。虽然信封上已布满灰尘,但它的内在依旧十分的纯洁干净,不要质疑,我没有信口雌黄,那是眼见的事实。阿贯不等我看清信封到底是啥颜色,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撕开信封,取出信来,他完全没意识到正在侵犯着别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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