溟鲨与日逐王酒碗一碰:“日逐王,我一直敬你,是位勇士!可你看看,你们王庭干得,是TM人事吗?你瞧瞧狱中这些人,还能算是人吗?!听听这叫声,与畜生有何区别。要不是咱们在码头上抓到这些人,凡是被咬上的好人,都得变成这样。
好好瞧瞧吧!给我家庄主下这种毒!是欺我雁庄好说话吗?如此王庭,敬酒不吃!”
日逐王这几日深思熟虑,知道会是这种结果,就主动说:“漠北山城往南,快马跑上两天,就是我日逐部落的草场,其中也有高山险阻,若雁庄主肯帮我部建山城,日逐部落愿脱离王庭,加入雁庄。”
雁洛兮端起粥碗挖起一勺,慢慢喝,没说话。
日逐王的表情立刻就紧张了起来,她这才放下碗,介绍齐锦道:“这位,是我夫郎的皇兄,全权总理庄里的大小事务。日逐王可在庄里小住两日,具体有什么想法可与皇兄细说。建山城岂是一日之功,现在离冬日已不远,时间紧迫,我们也不敢保证能帮多少?”
雁庄主娶得可是蓝盛朝的嫡皇子,他皇兄自然也是皇子了。
草原三王赶忙起身,行草原的抱拳之礼,齐锦也起身,回礼。
三王顿时被惊艳到,好一个英俊挺拔,脂粉气全无的清爽男儿,这在蓝盛朝很少见。
而草原第一美,骑射都一流的大胭脂,在他面前就显得糙气太浓了些。
而此时盛京城的皇宫里,成群的鸽子从皇君大殿顶掠过,花园里有各种小鸟叽啾。
燕麦粥眼睛溜圆地看着,宫人奉上新出炉的糕点,想要喂他,小家伙说什么都不肯张嘴。
皇君没办法了,只好看向坐在边上的凤歌。凤歌一伸手,燕麦粥就乖乖跑到他怀里,小声说:“爷爷,燕麦粥要等爸爸下朝一起吃,阿娘交给我的任务,要盯着爸爸吃饭的。”
皇君怜爱地看着有着惊人美貌的小外孙,就好像看到儿子小时候,也是这般乖巧倔强。
凤歌怕孩子饿着,就掰了一小块,先递给燕麦粥:“宝宝乖,阿爹在朝上与坏人吵架呢,恐怕回来晚,燕麦粥是宝宝,需要长高高就不能饿着,先吃一点垫垫底。”
燕麦粥显然接受了凤歌的说辞,接过来糕点先递给爷爷,凤歌赶紧伸舌头虚舔了一口。
燕麦粥又举给皇君,很诚恳地说:“孝敬皇外公,吃……!”
皇君激动地摸着孩子的小脑袋:“外公刚吃过了,乖乖孙孙吃。”
如此,燕麦粥才抱着一小角糕点,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而两个挥舞着棍棒乱练了一气的小丫头,闻着nai油的香味就跑了进来。
抱着大蛋糕,一脸搀相,却也懂得先让长辈吃了,才自己吃。
皇君在心里感叹,皇儿把两个孩子教育的真好!
转念又担心,他一回京,就顶着域外王的头衔,日日上朝惹皇上不高兴,不由在心底叹气。
离开娘的两个小的,足足瘦了一大圈儿,而沈音沐更是瘦的厉害。
凤歌太心疼了!就每日带着孩子们送他上朝,然后到皇君处等沈音沐下朝,一起进午膳。
朝会结束,沈音沐一个人,从前朝默默往后宫走,君父的宫殿是离御书房最近。
妻主足有半个月没来信了,虽然孙氏的汇报里有说妻主去了王庭,雕鹰没跟着。
回庄之前是没法给自己写信的,可他就是辗转难眠,不停做噩梦,食不下咽。
与妻主在一起的日子非常简单,周围的人也简单,简单到有了想法一门心思去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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